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劳动法 > 劳动法规 > 社会保障法规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200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复函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200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复函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15 00:31:03 人浏览

导读:

宁夏回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你们《关于呈报我区200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方案的报告》(宁劳社发[2002]17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区从2001年7月1日起,为2000年12月31日以前按规定办...

宁夏回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你们《关于呈报我区200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方案的报告》(宁劳社发[2002]17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区从2001年7月1日起,为2000年12月31日以前按规定办理正式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按月人均40元的标准调整基本养老金。

  请你们按上述意见修订调整方案后抓紧组织实施,并将正式文件分别报劳动保障部和财政部备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