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劳动法 > 工伤鉴定 > 劳动能力鉴定 > 离休干部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护理费补贴审批

离休干部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护理费补贴审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08 22:53:08 人浏览

  范 围:因公致残或由于瘫痪等原因,造成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离休干部。

  标 准:每月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护理费金额=所享受正常护理补贴费+600元(如果生活活恢复自理,600元停发.

  审报程序:

  1.离休干部所在单位填写《离休干部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护理费补助申请表》一式三份;

  2.定点医疗机构医生签署生活不能自理证明;

  3.市委老干部局办公室调查核实并签发批准文书。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