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劳动法 > 劳动保险 > 职工生育保险 > 成都2006年生育保险待遇

成都2006年生育保险待遇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20 01:19:35 人浏览

导读:

生育保险使用新的职工平均工资后,单位缴费基数涉及到的“职工平均工资”使用2005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但生育拨付待遇按照2005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因此,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正常生育待遇标准提高到8639.5元,较去年的7319元增加了1320.5元;持生育指标不满6个月
生育保险 使用新的职工平均工资后,单位缴费基数涉及到的“职工平均工资”使用2005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但生育拨付待遇按照2005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因此,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正常生育待遇标准提高到8639.5元,较去年的7319元增加了1320.5元;持生育指标不满6个月流产费用提高2879.8元, 较去年的2439.7元增加了440.1元。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