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劳保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的通知
导读:
各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行业单位: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03)185号),为切实保障企业工伤人员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基本生活,决定从2006年1月1日起,增加企业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及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2005年12月31日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原称伤残抚恤金)、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一至六级工伤人员及供养亲属。
二、调整标准
(一)工伤1-4级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增加150元。
(二)生活护理费:每人每月增加80元。
(三)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三、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的五级和六级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以其原领取的伤残津贴为基数,按照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随在职职工工资增长同步提高其伤残津贴。企业平均工资负增长的,伤残津贴不降低。
四、资金渠道
本次调整待遇的所需资金,与其原领取待遇的资金渠道一致。即参加工伤保险后发生工伤的1-4级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5-6级人员伤残津贴、未参加工伤保险或参加工伤保险前发生工伤的1-4级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五、各州、市劳动保障局、各有关行业单位要按照本通知精神,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九月三十日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许昌市调整2009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近日,从许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将对本市工伤职工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等工伤保险待遇进行了调整。此次工伤保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意见陕人社发[2009]196号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各工
记者从广州市地税局了解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文,明确自2011年1月1日起,对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免征个人
核心提示:按照山东省新工伤赔偿标准,威海市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月均增232.96元。下面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威海市最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调整。威海市人力资
低保户死亡后没有补助。低保是最低生活保障金,不是低保老人丧葬费补贴金,按规定没有。农村低保户被纳入了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可以享受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一些扶贫政策
分包单位不可以再劳务分包。劳务分包是施工行业中的普遍做法,法律在一定范围内允许,但是禁止将承揽到的分包作业再分包给其他的公司,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分包行
个人清包工通常不需要资质。清包工是指业主自行购买所有材料寻找装修公司、装修队伍或者劳务公司、工程服务公司施工的工程承包方式。业主无需具备资质,装修公司、装修队伍
2022年北京社保缴费的养老保险基数范围在3613元-26541元之间,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则为5360元到29732元之间,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则为4713元到2
女性职工的社保若到了退休年龄没有缴纳够10年的,可以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补缴的手续。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
企业缴纳五险一金的费用还是可以减免的,但是需要企业主动申请减免,有关部门是不会主动对其进行减免的。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