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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单位不配合办理工伤保险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20 11:17:33 人浏览

导读: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用人单位是对劳动者的人身安全有保障义务的。如果劳动者受伤的话,是需要进行工伤认定的,双方当事人是需要积极向劳动局申请的。相信大家也想要了解这方面的知识,让我们带着这些疑问,具体来看下面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带来遇到单位不配合办理工伤保险怎么办的详细内容吧。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用人单位是对劳动者的人身安全有保障义务的。如果劳动者受伤的话,是需要进行工伤认定的,双方当事人是需要积极向劳动局申请的。相信大家也想要了解这方面的知识,让我们带着这些疑问,具体来看下面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带来遇到单位不配合办理工伤保险怎么办的详细内容吧。

  一、遇到单位不配合办理工伤保险怎么办

  劳动者是可以自行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的。

  具体办理流程是:

  一)申请环节。工伤保险部门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出具《收件回执》,如材料不齐的出具《补齐材料告知书》;

  二)受理环节。基本资料收齐核实且符合受理条件后,工伤保险经办部门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

  三)承办环节。如申请人为受伤害的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工伤保险部门应向用人单位发出《关于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的通知》,核实有关情况。收到用人单位书面回复后,如双方有争议,工伤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四)办结环节。工伤保险部门就正式受理之日起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书面决定,并于20个工作日内送达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以及该职工所在单位。

  二、工伤医疗和工伤康复是如何规定的

  据了解,工伤应在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的可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待伤情稳定后转到工伤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对已认定且不涉及第三人责任的参保职工,需住院治疗的可向工伤保险经办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持《深圳市工伤保险医疗费用记账通知书》和《XX市工伤保险工伤医疗住院结账单》前往工伤定点医疗机构记账医疗;门诊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或受伤职工先行垫付,医疗终结后到工伤保险部门核销。

  经治疗伤情稳定需要工伤康复的职工,用人单位、职工本人或其近亲属可向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经鉴定同意康复治疗的,可在工伤定点康复机构进行康复。

  三、工伤认定后多少时间内能申请伤残鉴定

  1、伤残鉴定又名劳动能力鉴定,通常情况越早鉴定对劳动者越好。

  2、一般情况下是工伤认定后马上可以做,但是如果劳动者或者单位有一方要对工伤认定不服或者是声明要去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就要再等60天。

  3、一般是工伤认定下来就可以直接去做伤残鉴定,如果用人单位要行政复议,伤残鉴定会暂时中止的。伤残鉴定跟劳动者治疗没有影响,因为伤残鉴定是根据劳动者当时受伤时第一次入院的病历和暂时的康复情况,一般越早做对劳动者的伤残鉴定等级越有利,得到的赔偿越多,法律没有规定必须在什么时候做,但是要在工伤认定结论书生效后一年之内做。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遇到单位不配合办理工伤保险怎么办的全部,看完本文你是否都了解关于遇到单位不配合办理的相关知识呢?提醒大家:要善于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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