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环境法 >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 关于风力发电机噪声监测执行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

关于风力发电机噪声监测执行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4-21 05:47:24 人浏览

导读:

关于风力发电机噪声监测执行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状态:有效发布日期:2002-06-05生效日期:2002-06-05发布部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文号:辽宁省环境保护局:你局《关于农村居住地风力发电机噪声监测问题的请示》(辽环函[2002]91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一、风
关于风力发电机噪声监测执行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6-05 生效日期: 2002-06-05 发布部门: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发布文号:
辽宁省环境保护局:
  你局《关于农村居住地风力发电机噪声监测问题的请示》(辽环函[2002]91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风力发电机的噪声监测应在其正常工况下进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监测方法》(GB12349-90)中关于“企事业单位噪声的监测应在无雨、无雪的气候中进行,风力为5.5m/s以上时停止测量”的规定不适用于风力发电机的噪声监测。
  二、在测量风力发电机噪声时,应在噪声测量仪上安装专用装置,消除风力对噪声测量仪的影响,同时应考虑由于风力造成的背景噪声对测量结果的影响。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二○○二年六月五日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