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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30 23:33:31 人浏览

导读:

我国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生育津贴计算公式是怎样的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国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生育津贴计算公式是怎样的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生育津贴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生育津贴=社保基数除以30乘以产假天数。

  以东莞市为例,目前东莞市职工社保最低缴费基数为4895元,其他地区则按照当地的标准核算。

  东莞地区的标准:

  顺产产假98天来计算,女职工生育津贴最低数额为:4895÷30×98=15990元;

  剖腹产产假128天来计算,女职工生育津贴最低数额为:4895÷30×128=20885元。

  注意:女职工已享受生育津贴的,视同用人单位已经支付相应数额的工资。生育津贴数额低于产假或者休假前女职工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差额,高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标准的,高出的部分用人单位不得截留,全额支付给女职工。

  

  二、用人单位没有缴纳生育保险的法律责任

  按照规定,用人单位如果未按照规定为职工办理生育保险登记,或者未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造成职工或者职工未就业配偶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由用人单位按照生育保险待遇标准向职工支付相关费用。

  用人单位未足额申报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造成职工生育津贴损失的,也由用人单位负责赔偿。用人单位未将生育津贴足额支付给职工,逾期不改正的,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2000-20000元罚款。

  三、生育津贴怎么发放

  1.女职工生育享受158天的产假,难产的(包括剖宫产)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3.放置摘取宫内节育器的,休假7天,产假期间放置的天数顺延。摘取宫内节育器的休假7天;

  4.施行输卵管结扎的休假30天,产假期间结扎的天数顺延;施行输精管结扎的休假15天;

  5.施行输卵管复通术的休假30天;施行输精管复通术的休假15天。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生育津贴计算公式是怎样的”的相关内容,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计算生育津贴的假期天数并不等于职工实际休假天数,职工依照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享受奖励增加的产假期间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发放工资,职工不享受生育津贴。若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法律快车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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