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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传销“EFT产品”被罚款 起诉工商被驳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9-28 13:40:52 人浏览

导读:

在传销过程中被工商查获并罚款,当事人不服罚款起诉后被依法驳回诉讼请求。近日,江苏无锡市南长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不服工商行政处罚案件。2007年8月,张书经他人介绍后参加EFT产品传销活动,该传销活动是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购买EFT产品,取得EFT公司的会

  在传销过程中被工商查获并罚款,当事人不服罚款起诉后被依法驳回诉讼请求。近日,江苏无锡市南长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不服工商行政处罚案件。

  2007年8月,张某经他人介绍后参加“EFT产品”传销活动,该传销活动是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购买“EFT产品”,取得EFT公司的会员资格,再介绍其他人购买“EFT产品”,并根据介绍购买者购买的“EFT产品”数量提取一定的奖金。市工商局于2009年4月对张某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2000元的罚款。缴纳罚款后,张某不服,一纸诉状请求撤销市工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退还2000元罚款。

  张某称:原告是自己消费美国EFT公司医学产品和推荐。被推荐人都是自愿,这对社会是有益的。公司收到货款快递直寄居民家中,没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所以,工商局指控其传销是不能成立的。

  法院认为,被告所提供的相关证据可以证实“EFT产品”在无锡的经营活动是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购买“EFT产品”,取得EFT公司的会员资格,再介绍其他人购买“EFT产品”,形成上下线关系,并根据下线购买“EFT产品”的金额和数量提取奖金,谋取非法利益的活动。其行为为传销。张某参加了该“EFT产品”传销活动,形成了上下线关系,并获取了非法利益,市工商局依据有关证据作出对其的行政处罚决定,并无不当。据此,法院依法判决维持工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驳回了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文中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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