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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通投标罪有哪些表现形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24 12:05:13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内容:串通投标罪,指投标者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或者投标者与招标者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情节严重的行为。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串通投标罪的...

  核心内容:串通投标罪,指投标者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或者投标者与招标者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情节严重的行为。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串通投标罪的两种主要表现形式,感谢您的关注。

  主要以下有两种表现形式:

  一、投标者相互的串通投标

  参加投标的经营者彼此之间通过口头或书面协议、约定,就投标报价互相通气,以避免相互竞争,或协议轮流在类似项目中中标,共同损害招标者或其他投标人的利益的行为,投标者相互串通投标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1)投标人间相互约定,一致抬高投标报价;

  (2)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一致压低投标报价;

  (3)投标人之间约定,在类似项目中轮流以高价位或低价位中标。

  二、投标者与招标者串通投标

  投标者与招标者串通投标行为主要表现为:

  (1)招标者故意泄露标底。即招标人有意向某一特定投标人透露其标底行为;

  (2)招标者私下启标泄露,即招标人在公开开标之前,私下开启投标人标书,并通告给尚未报送标书的投标人;

  (3)招标者故意引导促使某人中标。即招标人在要求投标人就其标书作澄清事实时,故意做引导性提问,以促成该投标人中标了;

  (4)招标实行差别对待,即招标在审查、评选标书时,对同样的标书实行差别对待,或者对不同的投标者实施差别对待;

  (5)招标者故意让不合格投标者中标。即招标者允许不符合投标资格的投标者参加投标,并让其中标;

  (6)投标者贿赂获密,即投标者通过贿赂手段,在公开开标之前,从招标者处获取投标者报价或其他投标条件的行为;

  (7)投标者给招标者标外补偿,即投标人有意与招标人商定,在公开投标时压低标价,中标后再给招标人以额外补偿;

  (8)招标者给投标者标外偿金。即招标者与某投标者商定,在公开投标时,故意抬高标价,使标价高于通常价,而致其他投标者上当吃亏。高价定标后,招标者按约定给故意抬高标价的投标者一定的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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