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期商事调解专家培训研讨会在深圳召开
导读:
2009年7月14日,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以下简称“华南分会”)主办,华南分会调解中心(以下简称“调解中心”)及深圳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商事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外企协商事调解委员会”)共同协办的第一期商事调解专家培训研讨会在深圳召开。
此次培训研讨会旨在进一步提高调解专家的专业水平和技能,加强调解专家之间的交流和学习。原深圳市副市长、深圳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会长郭荣俊先生、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任郭晓文先生、华南分会副秘书长刘晓春先生、黎晓光女士、深圳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常务副会长郭小慧女士及60多名调解专家参加了会议。
培训研讨会由华南分会副秘书长刘晓春先生主持。
郭晓文为培训研讨会致开幕词。他指出,调解不仅已经成为当今国际上解决商事争议的新潮流,而且在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也会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深圳是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的试点城市,调解中心和外企协商事调解委员会的成立是深圳“大调解工作体系”中的创新举措,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与支持。他表示,现在一些发达国家法律界和工商界对调解的热情都非常高,对于调解的理论研究已达到了很高的水平。我们应该好好研究为什么调解如此受重视,讨论我们的调解到底应该如何做得更好。他强调,调解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调解对调解专家的知识、专业技能及人格魅力都有很高的要求。一个优秀的仲裁员、一个优秀的律师,未必能成为一个优秀的调解专家。调解要求调解专家不仅要具有相关的法律知识、谈判专家的能力,还要具有心理辅导员的能力,对当事人的心理要有相当的洞察力。因此,调解专家参加培训、交流和研讨,相互促进,共同提高调解专业能力,十分必要。
华南分会咨询发展处副处长谢卫民先生结合《调解规则》向与会调解专家介绍了华南分会“调解+仲裁”的争议解决创新机制,并通报了调解中心及外企协商事调解委员会成立以来的商事调解工作情况。调解中心自2008年12月22日成立至今半年多来,共受理调解申请13宗,进入调解程序11宗,其中调解成功8宗,案件争议金额折合人民币约5.53亿元;调解案件的争议类型主要有房地产开发及买卖合同纠纷、按揭贷款合同纠纷、货物买卖合同纠纷、股权转让纠纷、还款纠纷及律师费纠纷等。外企协商事调解委员会自成立两年来,受理商事调解申请50多宗,争议标的金额人民币10多亿元,已成功调解(包括将和解协议转送华南分会按照《仲裁规则》第四十条进行合法性审查迅速做出裁决)的争议标的金额人民币8亿多元。
本次培训研讨会的主讲嘉宾为香港和解中心创会会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萧咏仪女士和中国国际商会河北商会总法律顾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何贵才先生。他们分别就调解专家的沟通与谈判技巧及商事调解实务做了精彩的主题演讲,引发了与会调解专家的热烈讨论。与会调解专家还观摩了调解案件教学片,就调解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及应掌握的技巧展开了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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