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票据关系的类型有哪些? 1、原因关系。指票据当事人之间授受票据的理由。 2、票据预约关系。指票据当事人在授受票据之前,就票据的种类、金额、到期日、付款地等事项
哪些情况下,持票人获得票据权利不受支付对价的限制? 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不受给付对价的限制。但是,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的权利。
哪些人属于票据关系中的非基本当事人? 指票据已经成立,通过各种票据行为而加入票据关系中的当事人。如背书人、保证人、参加付款人、预备付款人等。
什么是付款请求权? 付款请求权,指持票人对主债务人所享有的、依票据而请求支付票据所载金额的权利。付款请求权是第一次请求权,具有主票据权利的性质,持票人必须首先向
哪些情况下,持票人不享有票据权利? 1,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 2,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 3,持票人因重大过失取得不符合本法规定
什么是追索权? 追索权,指在付款请求权未能实现时发生的、持票人对从债务人所享有的、请求偿还票据所载金额及其他有关金额的权利。追索权的行使以持票人第一次请求权未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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