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仲裁委举办两会热点问题研讨会: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专场
导读:
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自成立伊始就高度关注中国资本市场的法制建设和投资者保护,在2009年的两会召开期间,就召集部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成功举办了推进创业板和股指期货的专题研讨会。研讨会的成果引起了两会代表、委员和国务院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对监管部门在2009年推出创业板和股指期货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目前又值两会召开之际,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是两会代表所关注的热点问题。为此,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拟与北京仲裁委员会、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制日报》于两会召开期间举办一次涉及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的重大法律问题的专题研讨会。
主办单位: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
协办单位: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制日报》
承办单位:北京仲裁委员会
时间:2009年3月6日(星期六)上午8:30——12:10
地点:北京仲裁委员会 国际会议室(朝阳区建国路118号招商局大厦16层)
交通:招商局大厦位于建国路和东三环交叉的国贸路口东南角,一线地铁、十号线地铁国贸站出东南方向,公交车1路、4路等均设国贸站(或大北窑东站)。自驾车请驶入招商局大厦地下车库并说明到北仲参会可享受免费停车。
参会人员:
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部分理事
特邀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特邀法官、政府官员、仲裁员
高校教师、研究生
法制日报编辑、记者及相关媒体
研讨主题:
1、禁止操纵证券市场法律制度探讨——以“黄光裕案”为例
2、 证券市场虚假陈述和内幕交易法律制度探讨——以“五粮液事件”为例
3、 非法网络证券咨询的法律规制对策
4、 证券监管部门执法权限探讨
5、 投资者权益保护法律体系的构建
2010年3月1日
附:
会议议程
主题发言
发言人:郭 锋(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
董安生(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page]
周伦军(最高人民法院法官)
赵旭东(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
彭 冰(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理事、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杨 东(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理事、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对于经常投资理财的人来说,关于基金一般都是不陌生的。关于基金就不可避免地会谈及到基金管理人。对于平常很少投资理财的人而言,基金管理人一词是比较陌生的。那么,基金
基金申购合同的当事人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义务都有哪些内容?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主要体现在依法申请和募集基金、依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在合法的前提下,
涉外仲裁裁决的撤销事由有: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被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
涉外仲裁裁决管辖的相关规定有: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裁决的,当事人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
能申请撤销涉外仲裁裁决的情形有: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被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
签谅解书的注意事项如下:1.情节轻微不需要聘请律师的,谅解书应当写明赔偿已达成协议,并且实际赔偿结束。2.没有致受害人伤害的,那么就无需要表述,不过谅解书的重点
在我国关于经济仲裁与劳动仲裁的区别:经济仲裁适用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经济纠纷关系,劳动仲裁适用于个人与单位之间劳动关系;经济仲裁适用《仲裁法》,劳动仲裁适用《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