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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理赔追诉期起始时间在什么时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19 11:27:56 人浏览

导读:

由于驾驶人驾驶不当、天气、驾驶车辆故障等都有可能造成交通事故的发生,事故发生后就会产生相关的车祸理赔,有些则会通过起诉索要赔偿。那么交通事故理赔追诉期起始时间在什么时候?交通事故理赔流程怎么走?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由于驾驶人驾驶不当、天气、驾驶车辆故障等都有可能造成交通事故的发生,事故发生后就会产生相关的车祸理赔,有些则会通过起诉索要赔偿。那么交通事故理赔追诉期起始时间在什么时候?交通事故理赔流程怎么走?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交通事故理赔追诉期起始时间在什么时候

  1、人身损害诉讼时效期间是一年,法律有明确规定,这一点没有任何争议。但诉讼时效从何时起算,是长期以来民事审判中颇有争议的一个问题,目前尚无定论,实际操作中一般认为从治疗结束后开始计算。

  2、理由如下:诉讼时效自治疗终结之日或损失确定之日起算。伤害之日或伤势确诊之日,权利人只是知道了权利被侵害,但权利人损失的具体数额,还无从确定,要根据以后的治疗、休息、护理、以及是否构成伤残等情况才能确定,所以,对“伤害之日”和“确诊之日”不能简单地理解为事发或确诊当天,要作扩大解释,即治疗终结或损失能够确定之日。持这种观点的人,还有一种理由,就是由于受害人(权利人)一直在治疗当中,损失(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也在持续不断地发生和增加,对方的侵权行为处于持续状态,治疗终结后,受害人(权利人)的损失不再增加,对方的侵权行为才结束,诉讼时效从这时起算。

  二、交通事故理赔流程怎么走

  交通事故理赔的手续可以参照下列程序进行:

  1、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金。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2、保险公司审核被保险人提交的材料,对符合赔偿要求的,支付保险赔偿金。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交通事故理赔追诉期起始时间在什么时候”等相关法律知识。办理保险理赔是有一定程序的,如果实在不清楚的话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解答。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责任编辑:楚雨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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