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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撞坏天桥 车主赔偿234万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4-03 23:56:46 人浏览

导读:

为了多挣钱并逃避检查,大货车车主焦某指使司机驾驶没有进京通行证的货车半夜进京,货车行驶途中,撞坏北三环辅路大钟寺人行过街天桥。过街天桥的养护公司将焦某、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索赔。记者昨日获悉,海淀法院一审判决肇事车主焦某赔偿天桥养护公司维修费234万元

  为了多挣钱并逃避检查,大货车车主焦某指使司机驾驶没有进京通行证的货车半夜进京,货车行驶途中,撞坏北三环辅路大钟寺人行过街天桥。过街天桥的养护公司将焦某、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索赔。记者昨日获悉,海淀法院一审判决肇事车主焦某赔偿天桥养护公司维修费234万元。

  2010年8月2日4时35分,车主焦某雇佣的司机驾驶重型自卸货车(内乘焦某的父亲及雇员)由西向东行驶时,由于车辆机械故障导致车厢升起与北三环大钟寺人行过街天桥相撞。从事故照片上显示,事故发生后,焦某家的大货车车厢高高翘起,顶在过街天桥的桥下挡板动弹不得。事故中,坐在驾驶楼内的焦某的父亲和其一名员工严重受伤。事故造成大钟寺过街天桥严重损坏。

  事故发生后,交管部门认定焦某的司机驾驶重型自卸货车违规进入三环辅路超速行驶且未及时发现车辆出现机械故障导致事故发生,司机的过错行为是此事故发生的全部原因。交通管理部门认定焦某的司机负事故全部责任。因涉嫌"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事故发生后焦某的司机已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事发后天桥养护公司将焦某和肇事车辆的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养护公司桥梁维修费234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交通管理部门认定焦某司机的过错行为是事故发生的全部原因,该车辆经鉴定虽存在机械故障,但不能作为免除焦某赔偿责任的理由。最后,法院判决焦某赔偿天桥养护单位维修费234万余元;保险公司赔偿天桥养护单位桥梁维修费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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