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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畸形十字路口撞死人赔偿案结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4-12 23:40:31 人浏览

导读:

案情简介陈某找工作回家途中不幸在一畸形十字路口撞死一位骑自行车的老人。交警部门由于无法查清红绿灯情况,作出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结论。这种情形对陈某极为不利。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实行推定过错责任规则原则,即机

  案情简介

  陈某找工作回家途中不幸在一畸形十字路口撞死一位骑自行车的老人。交警部门由于无法查清红绿灯情况,作出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结论。这种情形对陈某极为不利。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实行推定过错责任规则原则,即机动车一方如果不能证明非机动车一方存在过错的,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陈某所驾驶的车辆仅投保有交强险,保险金额122000元和商业三者险,保险金额20万元。而死者系生活在城镇、工作在城镇的居民,应按照城镇标准赔偿。陈某如果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则意味着赔偿总额要达到50万以上,可能需要自行承担20万以上。死者家属起诉请求赔偿,赔偿总额更是高达76万之多。对此陈某非常担心,而且陈某家里刚刚盖了房子,还有小孩要养活,经济并不宽裕,没有赔偿能力。

  律师分析

  在这种情况下,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侯律师接手此案,从两方面着手寻找突破口,一是到交警队调查,复印事故现场图及相关照片,从事故现场图上能不能找到受害人有过错的证据;二是实地调查,希望能从路面情况发现路况是事故发生的一方面原因。经过调查发现,事故现场图对陈某非常有利,可以证明:(1)发生事故路段的形状为畸形的四枝路口,要从一个路口进入另一个路口,须经过一段直行路段。该直行路段实行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分道行驶,且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间有隔离墩。(2)陈某驾驶的机动车和死者骑行的自行车在道路上相撞的确切位置,是在设有机非隔离墩的机动车道内。(3)死者的恰当行驶路线应是沿非机动车道行驶至不远处的斑马线时通过马路,而死者却骑自行车驶入机动车道逆向行驶。(4)事故发生在陈某所应当行驶的本道内。而实地调查也发现路面残破不堪,标线不清,路政部门也有一定责任。考虑到举证的难以程度,建议陈某主要从事故现场图着手办理此案。

  案件结果

  死者家属面对强势证据无可奈何。从开始拒不调解希望能获得全部赔偿,到愿意就责任分担问题进行协商。最终双方在法院的组织下坐下来调解。陈某虽然家庭极为困难,还是从人情角度愿意在保险公司赔偿之外自己在承担一部分赔偿款。终于双方握手言和,陈某在先前已付赔偿款之外再赔偿1万多元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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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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