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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死亡多久能销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12 11:06:10 人浏览

导读:

伤者在经历了严重的交通事故之后往往会因为大出血而不幸离开人世,人死了之后公安机关就会对其进行销户。那么,交通事故死亡多久能销户?接下来,关于交通事故死亡多久能销户的详细内容,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做更进一步的解答吧!
交通事故死亡多久能销户

  一、交通事故死亡多久能销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交通事故死亡,尸体检验报告出来生效后,交警大队发出尸体处理通知书,就可以处理了

  二、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后如何赔偿调解

  公安机关在查明事故真相、认清事故责任、确定事故损失后,可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30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15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定残之日起;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在调解过程中,当事方更换调解参加人的,连续计算调解次数和时间;当事人或代理人因不可抗拒力或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调解的,调解时限中断;调解重大、复杂交通事故需要延长调解时限的,须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延长。

  三、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如何处罚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处罚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根据其违章行为、事故责任和事故后果,分别裁决,合并执行。吊扣驾驶证合并执行不得超过18个月。被处以吊扣、吊销驾驶证的期限,则应从处罚裁决之日起计算。吊扣驾驶证处罚期满,交通事故处理未结案的,应当发还其驾驶证。

  当事人若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罚不服,可在接到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罚裁决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复议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交通事故死亡多久能销户全部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是因为交通事故死亡的话,只要尸检报告出来后,一般就可以去直接办理销户。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我们将耐心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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