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司机鸣喇叭 老汉死亡谁担责
导读:
七旬老汉骑电动自行车时,被从背后行驶的货车鸣喇叭吓倒,导致受伤后死亡。近日,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依法判决被告保险公司赔偿受害人亲属110216.64元,被告车主和驾驶员连带赔偿受害人亲属16234.8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8年10月23日,受害人李某驾驶电动自行车送其孙女上学,在返回的路上,行至日照市岚山区巨峰镇平安村桥路段十字路口中心线处时,因被曹某驾驶的货车鸣喇叭而惊吓摔倒受伤,后李某经抢救无效死亡。该事故经交警岚山大队勘查后,认为受害人的电动自行车痕迹与肇事车辆无明显对应部位,不能确定两车是否接触,对该事故的原因不能作出认定。
法院认为,被告曹某行车经过受害人李某时,鸣喇叭致使李某惊吓摔倒死亡,该案属交通意外事故。但交通意外事故也属于交通事故,对此被告方保险公司、车主和驾驶员应承担相应事故责任。但受害人李某在驾车行驶中,未充分注意行车安全,横过公路,致使发生事故受伤死亡,其主观上存在较大的过失,可以减轻被告的赔偿责任。遂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中国法院网
【延伸阅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在法律上对于紧急避让是有着相应的规定的,紧急避让就是在相应的违法行为出现的时候自己迫不得已发生侵害他人的行为的,很多人都不知道这个紧急避让谁来负责的。下面就让法
孩子由于好奇好玩,很喜欢打开窗户,把头或者手探出窗外,这也是很危险的,这不,重庆就发生了一起类似案件,男孩误撞限高杆不幸身亡,那男孩撞限高杆身亡具体情况是怎样的
核心内容: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以下由法律快
死亡抚恤金,抚恤金是发给伤残人员或死者家属的费用,是国家按照相关规定对特殊人员抚慰(抚慰包括精神抚慰和物质抚慰等)和经济补偿。下面为你整理了死亡抚恤金怎么发放的
法院结案作出判决之后,保险公司应当在当事人提出理赔申请后立即启动理赔程序。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
因骨折受伤而产生的误工费用保险公司是会作出赔偿的,误工费用同样属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范畴,应当予以赔偿。我国《保险法》规定,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
车辆修理费若高于车辆的市值,保险公司是可以拒赔的,因其属于车辆无需修理的情形;若无法修复的,应当赔偿车辆重置费用。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因道路
受害人若受到人身伤害,则保险公司对受害人应当作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营养费等人身损害赔偿。《民法典》规定,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