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解民困
导读:
2010年5月26日,莱城区高庄街道办事处某村村民孙某的父亲,满怀感激地将书有“法律援助,公正司法”的一面锦旗,送到山东鲁中环宇律师事务所,对宋振亮律师的法律援助表示感谢。
今年1月的一天,孙某骑着摩托车在公路上正常行驶,被迎面而来的一辆的一辆大货车撞到,经抢救无效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货车司机刘某承担主要责任。30多岁的孙某是家里的顶梁柱,这个突如起来的事故,给孙某的父母、妻子一个沉重的打击,让这个小山村中的家庭陷入到深深的悲痛之中。在料理完孙某的后事后,已经逼近年关,而事故双方还未就赔偿事项达成一致,孙某的妻子看着年迈的公婆、年幼的儿子,面对雪上加霜的家境,只有整天以泪洗面。在村里人的指点下,孙某的父亲和孙某的妻子找到了莱芜市法律援助中心,请求提供法律援助。2月9日,在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安排下,山东鲁中环宇律师事务所宋振亮律师接过了这个案子。此时离春节还有4天。为了让孙某一家安心过个年,宋振亮律师立即放下手头的其它工作,着手办理此案。宋律师发现孙某的家人已在交警部门的帮助下对肇事车辆采取了保全措施,进行了查封,若不及时起诉,法院将解除对肇事车辆的查封,这将为案件的下一步解决带来麻烦。同事宋律师又了解到肇事车有交通事故强制保险。于是宋振亮律师立即撰写了起诉状,代理孙某的家人赶在春节放假前在法院立了案,将肇事司机刘某、货车车主李某及某保险公司告上法庭。立案后,宋振亮律师随即宽慰孙某的家人:“肇事车辆不会被提走了,你们先安心回家过年,过完年后咱再尽快处理”。春假假期刚过,宋律师就在进一步核实有关证据的基础上,重新计算了各项赔偿费用并向法院递交了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同时考虑到孙某一家的实际困难,向法院递交了缓缴诉讼费申请书。3月份,该案如期开庭,在庭审中,宋律师又积极通过举证、质证,充分阐述了孙某虽是农村户口,但长期在城市打工居住,应参照城镇居民进行赔偿的代理观点。最后,法庭采纳了宋律师的代理意见,调解结案:货车车主李某同意赔偿24万,某保险公司同意赔偿11万。5月份全部赔偿款到位。孙某的家人被宋律师一心为当事人着想,不受当事人一分钱,不吃当事人一口饭的奉献精神深深打动,为了表达感激之情,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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