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口超车引发悲剧1人死亡25人受伤
导读:
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12月9日,被告人何继忠(48岁,河南信阳人)驾驶宇通牌大客车从武汉返回河南信阳市,当车行至107国道孝昌县境内1137KM+300M处,超越前方同向行驶、刘实华驾驶的无牌三轮摩托车时,左侧丁字路口来车。何继忠驾车往右避让,不慎与刘实华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车辆冲出道路侧翻在农田里,造成客车乘客甘子会死亡,乘客叶静静、陈连军等22人及刘实华、何继忠、王宏彬受伤,两车受损的重大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认定,何继忠负事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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