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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高速路上雾中急行致70辆车相撞3人死亡获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4-14 15:54:29 人浏览

导读:

8月28日,江西省樟树市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陈雷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2007年2月11日8时许,被告人陈雷驾驶赣CE7371大货车沿昌樟高速公路由南往北行驶,行至71km+125m处时,因大雾天气未有效控制车速,其车辆头部与前方因交通事故而停车的粤SK2155小型汽车
8月28日,江西省樟树市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陈雷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2007年2月11日8时许,被告人陈雷驾驶赣CE7371大货车沿昌樟高速公路由南往北行驶,行至71km+125m处时,因大雾天气未有效控制车速,其车辆头部与前方因交通事故而停车的粤SK2155小型汽车尾部相撞,致使该车又撞上前方因交通事故而停车的浙DN9291和赣AA2151小型汽车,造成粤SK2155车上驾驶员柯大刚、乘车人张爱清、柯文洪三人当场死亡,70余辆汽车连环撞击致多人受伤及车辆损坏。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被告人陈雷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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