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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是xx”事件法律关系解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4-09 18:28:25 人浏览

导读:

-->2010年10月16日晚21时40分许,在河北大学新校区内一辆牌照为冀FWE420的黑色轿车撞到两名正在校园玩轮滑的女生后,司机不但没有停车,反而继续去校内宿舍楼接女友。该车在返回途中被保安和众多学生拦截并要求下车,但肇事司机拒绝下车并高喊“有本事你们告去,我爸是

  2010年10月16日晚21时40分许,在河北大学新校区内一辆牌照为冀FWE420的黑色轿车撞到两名正在校园玩轮滑的女生后,司机不但没有停车,反而继续去校内宿舍楼接女友。该车在返回途中被保安和众多学生拦截并要求下车,但肇事司机拒绝下车并高喊“有本事你们告去,我爸是XX”。被撞姓陈女生经抢救无效而死亡,另一人经抢救后脱离生命危险。

  本案中显然涉及交通肇事的相关法律问题。什么叫交通肇事呢?可以概括为:交通肇事是指车辆行为人在行驶过程中,发生碰撞、碾轧、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交通事故,承担事故相应责任的情形。

  在交通肇事中涉及两种法律责任,民事和刑事责任。

  一、交通肇事的民事责任

  交通肇事构成侵权,肇事者应当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主要是过错原则,也即依据当事人双方的过错程度来确定责任的划分。但是在交通事故中,机动车之间,以及机动车和行人之间的归责是不一致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交通肇事的刑事责任: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交通肇事罪的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1)酒后、吸食************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其他恶劣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在“我爸是XX”事件当中,肇事司机已经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一死一伤的严重后果,可见已经涉及刑事责任。具体的法律后果最终由司法审判机关定论,在此不便阐述。

【延伸阅读】

道路交通安全法全文

发生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

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详解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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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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