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肇事 > 交通肇事逃逸 > 八种情况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八种情况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4-09 23:52:45 人浏览

导读:

本文为大家提供详尽的“八种情况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内容,由法律快车交通事故栏目组编辑总结。八种情况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以下八种情况可以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汽车逃离事故现场的;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

八种情况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以下八种情况可以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汽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水果当事人有酒后驾车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往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辜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应当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强行离开现场的。

法律快车交通事故栏目组温馨提示,以下内容或许对你有用:酒后驾车交通事故案例分析、透析交通事故赔偿案例,也可以在栏目交通事故赔偿案例中寻找相关知识。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