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掉的旧车万一发生交通事故的问题
导读:
卖掉的旧车万一出事的问题
我有辆旧摩托车还有几个月时间就到报废时间了,我把他在旧货市场卖了(有旧货市场出的证明),回家后我就后悔了摩托车没法过户万一他出了事.是不是还得找我?卖时我问过旧货市场工作人员他们说没事.可我现在不放心不知道应该怎么办请帮帮我告诉我现在我该怎么办?谢谢.
律师解答:
你只要有出卖协议,就不会再承担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相关法条:
第十条 公安机关及其交通管理部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报警,应当记录下列内容:
(一)报警方式、报警时间、报警人姓名、联系方式,电话报警的,还应当记录报警电话;
(二)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间、地点;
(三)人员伤亡情况;
(四)车辆类型、车辆牌号,是否载有危险物品、危险物品的种类等;
(五)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还应当询问并记录肇事车辆的车型、颜色、特征及其逃逸方向、逃逸驾驶人的体貌特征等有关情况。
报警人不报姓名的,应当记录在案。报警人不愿意公开姓名的,应当为其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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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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