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肇事 > 交通违章 > 交通违章罚款滞纳金怎么算?

交通违章罚款滞纳金怎么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12 00:27:28 人浏览

导读:

随着车辆的增加,车位的紧缺,违规停放现象严重,交通部门采取交通罚款行为来督促车主朋友们规范停车,超过交通罚款期限后,需缴纳交通罚款滞纳金,那么什么是交通罚款滞纳金呢?那么就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希望小编带来的信息对大家有所帮助。

  随着车辆的增加,车位的紧缺,违规停放现象严重,交通部门采取交通罚款行为来督促车主朋友们规范停车,超过交通罚款期限后,需缴纳交通罚款滞纳金,那么什么是交通罚款滞纳金呢?那么就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交通违章罚款滞纳金怎么算吧,希望小编带来的信息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交通违章罚款滞纳金的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章第109条规定:交通违法者自领到交通违法凭证15日内必须到有关部门接受处理或罚款,逾期不接受处理的,从第16日起每日按罚金的3%收取滞纳金。

  此外,我国法律也做了规定滞纳金不得超过罚款本金。

  二、交通违章罚款滞纳金怎么缴纳

  对于非现场违章(电子眼、违停贴条)验车前不去交警大队处理无任何滞纳金,接受处理后15日内不缴纳罚款就会产生滞纳金。对于电子眼拍摄的非现场违章,只要在年检前去交警大队接受处理,并在开具的违法通知单15日内缴清罚款,就不会产生滞纳金。

  三、缴纳交通违章滞纳金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章第109条规定:交通违法者自领到交通违法凭证15日内必须到有关部门接受处理或罚款,逾期不接受处理的,从第16日起每日按罚金的3%收取滞纳金。

  公安部发布了最新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其中一条为“交通违法罚款滞纳金不得超过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9条规定,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但未对加处罚款的上限作出规定。实际执行中,当事人一旦延迟交纳罚款,就可能出现加处的罚款数额大于原处罚款数额的情况。其中有相当多的人是因为不知道自己已经有违法行为被处罚,或因客观原因没能及时缴纳的。

  公安部公布的《规定(征求意见稿)》中,增加了“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的规定。

  四、违章滞纳金怎么计算的呢?

  1、现场开罚单的:超过15天不处理,由第16天开始收滞纳金,滞纳金为每天收取应缴纳罚款的3%,上限为不超过应缴纳罚款。

  2、违章处理大厅开单:若是在处理大厅开的罚单,也必须在15日内到指定银行交款,超过15天后,第16天开始每天收取3%的滞纳金。

  3、电子警察抓拍的:需要先到交警部门确认罚单,自确认后计起15天不处理,由第16天开始以3%计算滞纳金,但根据规定,最终的滞纳金不会超过罚金总额,比如,罚款200元,逾期未交后的滞纳金总额不超过200元。

  免责声明:文章违章滞纳金怎么计算的,最新交通违章滞纳金标准内容来源于网络,如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以便修改或删除,另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观点,与本站无关。投资有风险,需谨慎。

  以上,就是小编找到的有关交通违章罚款滞纳金怎么算的相关内容,如何计算交通违章罚款滞纳金和交通违章罚款滞纳金如何缴纳,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的问题,可以登录我们的法律快车网站上咨询,里面有专业的律师会为您解答。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