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水上交通事故
导读:
自20 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水运事业得到了巨大发展。到2000年全国拥有各类船舶约100多万艘,其中营运性船舶40多万艘。同时,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也得到明显加强,但由于我国水上交通基础设施薄弱,管理法规层次较低,从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尤其是乡镇船舶的从业人员专业素质普遍偏低,法制观念淡薄,安全意识不强,应变能力较差以及广大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差,不了解安全知识等诸多因素的存在,给安全航行带来极大事故隐患。有些船舶只顾追求经济利益,忽视安全,超载超速航行、无证驾船、人畜混装、冒险航行等严重违章行为,都极易导致事故发生。2000年6月22日早晨6时53分,一艘机动短途客船在榕山镇翻沉,船上221人(其中船员3人)全部落水,生还91人、死亡130人,经济损失:300多万元。经调查,该客船违章冒雾航行、严重超载(乘员定额 101人,实际载客218人)、操作不当和临危措施不当是发生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当前,我国水上交通事故有以下几个特点:
(1)事故多发地段:长江上游和渤海湾地区。
(2)事故的主要船种:乡镇船舶、客渡船和客滚船。
(3)事故多发季节:汛期、大风、大雾、雷雨等季节。
(4)事故多发时间:节假日、赶集日、庙会等人们出行比较集中、容易发生超载现象的时段。
对每年水上交通事故进行统计分析,由于人为因素造成的事故占80%以上。所以,预防水上交通事故,除了要大力加强安全监督管理力度,扭转航运企业船舶超载、“三无”船舶等“重效益,轻安全”的倾向之外,同时也应广泛地对全社会进行水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在一些渡口,船舶已经严重超载,船工已经拒绝开船的情况下,有些乘客竟然强迫开船,甚至是自行开船,对生命安全表现出极大的漠视,由此导致事故时有发生。
每个旅客乘船出行之前,有必要了解一些水上安全常识,能够在危急时刻,沉着镇静,正确地进行自护自救,最大限度地保护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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