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处理 > 疲劳驾驶像酒驾一样处理?

疲劳驾驶像酒驾一样处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10 21:48:24 人浏览

导读:

近日,某汽车运输公司大型客车,由南往北行驶至京港澳高速衡东段1602公里处时,冲过中央隔离带与对向行驶半挂车相撞。此次交通事故已造成18人遇难、14人受伤。目前,事故原因还在调查中。为此,有专业人士提出疲劳驾驶像酒驾一样处理,那么是否是真的?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近日,某汽车运输公司大型客车,由南往北行驶至京港澳高速衡东段1602公里处时,冲过中央隔离带与对向行驶半挂车相撞。此次交通事故已造成18人遇难、14人受伤。目前,事故原因还在调查中。为此,有专业人士提出疲劳驾驶像酒驾一样处理,那么是否是真的?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一、有专业人士提出通过“疲劳驾驶入刑”提高法律的威慑力

  无论是在重大交通事故的通报中,还是交管部门的分析报告中,“疲劳驾驶是导致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这样的结论都不少见。北京市律师协会交通管理与运输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黄海波在采访时指出,从相关交通事故的统计数据来看,“酒驾入刑”的积极效果已经显现,建议对危害性堪比酒驾的疲劳驾驶采取同样做法,通过“疲劳驾驶入刑”提高法律的威慑力,规范人们的驾驶行为。

  二、对于疲劳驾驶的违法行为我国法律有着明确规定

  1、《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应停车休息,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

  2、对于有着疲劳驾驶违法行为的车辆,依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未建立或者未有效执行交通违法动态信息处理制度、对驾驶员交通违法处理率低于90%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3000元以上8000元以下的罚款。

  3、对于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机动车驾驶人,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的驾驶人计分规定,对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的一次扣12分,对驾驶其他车辆的一次扣6分。

  4、此外,依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道路运输企业是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的责任主体,通过动态监控平台,设置疲劳驾驶限值,实时监控驾驶员的驾驶行为,并及时提醒驾驶员纠正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对经提醒仍然继续违法驾驶的驾驶员,应当及时向企业安全管理机构报告,安全管理机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制止;对拒不执行制止措施仍然继续违法驾驶的,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并在事后解聘驾驶员。

  尽管有着诸多关于疲劳驾驶违法行为的管理规定,被多次通报的车辆,还是开上了高速公路。

  三、疲劳驾驶查处难度较大

  交警在日常路面执勤执法时,定点开展整治很难发现驾驶人疲劳驾驶违法行为,而且,在查处时对于司机疲劳驾驶的认定有一定难度,很难像测试酒驾一样测试出司机存在“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行为。

  目前交警支队在对于疲劳驾驶的发现上,主要采取两种手段:

  1、在巡逻方法上,通过路面巡逻和视频巡逻结合的方式,加强对疲劳驾驶违法行为的发现能力,例如,对发现行驶轨迹异常(S型行驶)、低速行驶等涉嫌疲劳驾驶的车辆,通过警灯警报、喊话器引导其驶离高速公路主线的做法,对疲劳驾驶及时发现和纠正。然而,尽管这种做法取得一定的效果,但是相对辖区每天30多万流量来说,发现率太低,即便发现,并不能仅凭当事人行驶轨迹异常或低速驾驶来判断其疲劳驾驶,因此打击效果甚微。

  2、在技术层面,主要是利用企业车辆动态监管平台,通过倒查车辆车载GPS和视频监控记录,以此来发现疲劳驾驶这一违法行为。这一做法虽然有着易查处、证据充分的优点,但推行难度较大,目前该平台尚未全部接入到公安交管部门,换言之,数据未全部实时掌握在公安交管部门手中,交管部门需要上门走访客运企业采集数据,企业的配合程度直接影响着该项工作的推动落实。

  相对于客车和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其他车辆疲劳驾驶的违法行为更加难以查处和取证,而这些车辆的疲劳驾驶行为也高发,特别是货运车辆驾驶员疲劳驾驶情况非常突出。在不断摸索中,浙江高速交警总队绍兴支队发现,对于疲劳驾驶违法行为的治理,事前预防要比事后惩治效果更好。

  四、技术难题不应阻碍疲劳驾驶入刑

  值得注意的是,自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将醉酒驾驶机动车纳入刑事犯罪以来,2011年至2017年,在机动车、驾驶人数量分别增长49.6%、80.6%的情况下,全国因酒驾、醉驾导致的一般、较大以上交通事故起数均下降,造成的人员伤亡数量明显减少。

  如果载客几十人的大型客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的驾驶人有疲劳驾驶行为,对于自己、车上乘客、不确定的第三人,都有着巨大的潜在危害。为了遏制这种危害,建议采取更严厉的处罚措施,可以考虑像酒驾入刑一样,推动疲劳驾驶入刑。

  对于疲劳驾驶的认定,可以通过“技术+人力”的方式来实现:一方面,提高相关检测司机疲劳驾驶的技术研究,例如一些车载系统已经具备疲劳驾驶监测技术,交警可以以此辅助自己执法;另一方面,乘客发现司机存在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情况时,可以主动向交警部门举报。

  尽管目前对于疲劳驾驶的认定还存在一定难度,但这些并不是阻碍“疲劳驾驶入刑”的理由,不能因此就不在法律层面作出更加严格的规定。而且,“疲劳驾驶入刑”的核心目的不是为了处罚而处罚,而是为了提高法律的威慑力,规范驾驶人的驾驶行为。以上的内容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如果还有其他的问题,欢迎前来咨询。

(责任编辑:王小丹)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