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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指南之一 起诉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4-05 09:18:02 人浏览

导读:

起诉,用老百姓的话说就是告状。下面我们就告诉您一些起诉方面的相关内容。当事人的起诉并不必然引诉讼程序的开始,法院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起诉的,则裁定不予受理。那么什么才是符合条件的起诉呢?一、您应该是有起诉权的人您一纸诉状递到法院,但您不一定就能成

  起诉,用老百姓的话说就是告状。

  下面我们就告诉您一些起诉方面的相关内容。

  当事人的起诉并不必然引诉讼程序的开始,法院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起诉的,则裁定不予受理。那么什么才是符合条件的起诉呢 ?

一、您应该是有起诉权的人

  您一纸诉状递到法院,但您不一定就能成为案件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是诉讼中的主角,在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的。您要告状,您得首先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有起诉权的原告。

  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该符合以下特征:

  (1)无论是公民,还是法人或其他组织,都必须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如果以他人的名义诉讼,则是诉讼代理人的身份,而不是原告。

  (2) 必须与本案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也就是说是为自己的民事权益而参加诉讼,请求法院保护的是属于自己管理、支配的民事权益。

  例如,您父亲所有的一处房产被他人租住,而您要结婚急需住房,于是您以自己的名义起诉,要求对方腾房。对您的起诉,法院就不会受理。因为您不是该房产的所有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原告的条件。

  二、起诉要找对人

  所谓找对人是指,您起诉的对方得是合格的被告。

  告状必须得有明确的被告,“明确的被告”是指:

  (1)被告的基本情况要清楚,如您起诉的对方是公民,该公司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位、住址等,必须准确、清楚;如果您起诉的对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的姓名、职务等,也必须要明确、具体。

  (2)起诉的对象要实际存在,已死亡的公民或已注销的法人不能作为案件当事人。

  三、起诉还要找对门儿

  您要起诉,想到法院讨“说法”,首先,您这事得归法院管,凡是根据法律规定属于法院主管的案件,法院必须受理、审判,想不管都不行;但是同样,凡是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事项,人民法院也不能随意行使审判权,想管也管不了。民事纠纷种类繁多、数量巨大,诉讼并非解决民事纠纷的唯一途径,此外还有人民调解、仲裁等。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

  主要有以下几类:

  (1)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纠纷的案件。如财产所有权、债权限、著作权、人格权、身份权等。

  (2)婚姻家庭关系发生纠纷的案件。如离婚、赡养、继承等。

  (3)商事关系发生纠纷的案件。如票据、股东权益等。

  (4)经济关系发生纠纷的案件。如各类合同。

  (5)劳动关系发生纠纷不服劳动仲载委员会裁决的劳动争议。

  (6)律规定的其他案件,如选民资格、宣告失踪等。

  您的事情应该属于法院管,但是,沈阳市有各级法院十几人,您应该向那个法院起诉呢?这就涉及到法院的管辖了。管辖是指在法院系统内部,确定各级法院之间以及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打官司到法院您只能算是找对了地方,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您才算是找对了门。法院的管辖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规定:

  (1)级别管辖,是指划分上下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的管辖。法律及有关司法解释规定 :

  沈阳市各基层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 (不包括涉外案件。但沈阳高新技术开发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可管辖标的额150万元(以下的涉外案件)。

  沈阳市中级法院除了受理辖区内的所有二审民事案件外,直接受理的一审案件有 :

  A、涉外民事案件;

  B、争议标的额在15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民商事案件(不含婚姻、继承、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

  C、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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