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镇工作发生交能事故,农村户口如何索赔?
导读:
交通事故 农村户口城镇索赔
案例介绍:2005年10月6日,时年66岁从江苏海门农村到上海与本市女儿处生活的姜先生外出时,不幸在浦东川南奉公路1380号处被上海X巴士有限公司邱X驾驶的大巴相撞,造成姜先生颅骨受伤的严重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经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交通警察支队作出邱X负事故全部责任的认定。随后,姜先生经法医鉴定构成肢体伤残十级,精神伤残八级。同时确定休息、营养、护理三期时间。
事故发生后,事故双方就赔偿问题,其中主要是按照农村还是城市标准赔偿问题未达成一致意见,姜先生慕名来到君益上海分所委托李伟主任律师代理起诉。律师接受委托后,经过询问当事人,了解到姜先生至1999年起就到上海与其女一起居住,其女在上海购房屋一套。同时,了解到事故发生前姜先生在X装簧店工作,每月工资1500元。为此,律师特制定周密的证据计划,在姜先生家人的配合下,取得姜先生相关长住证明及工作证明后,律师制作诉状、赔偿清单和证据清单向人民法院提起共计18万余元的赔偿诉讼。
争议焦点:
庭审中,被告对原告提出的按照上海城市标准予以赔偿伤残赔偿金等费用提出异议,并指出,要证明原告是上海的长住人口,必须出具居住证,并指出这是唯一的法定依据。为此,代理律师出具加盖居民委员会及居住地派出所加盖公章的证明,其女儿的户口簿、房产证及原告工作单位的用工合同及工资证明以证明原告在上海城市居住一年以上并有固定工作,主要收入来源于城市。同时驳斥了被告关于居住证是唯一证明原告居住状况的证据的荒2005年10月6日,时年66岁从江苏海门农村到上海与本市女儿处生活的姜先生外出时,不幸在浦东川南奉公路1380号处被上海X巴士有限公司邱X驾驶的大巴相撞,造成姜先生颅骨受伤的严重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经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交通警察支队作出邱X负事故全部责任的认定。随后,姜先生经法医鉴定构成肢体伤残十级,精神伤残八级。同时确定休息、营养、护理三期时间。
事故发生后,事故双方就赔偿问题,其中主要是按照农村还是城市标准赔偿问题未达成一致意见,姜先生慕名来到君益上海分所委托李伟主任律师代理起诉。律师接受委托后,经过询问当事人,了解到姜先生至1999年起就到上海与其女一起居住,其女在上海购房屋一套。同时,了解到事故发生前姜先生在X装簧店工作,每月工资1500元。为此,律师特制定周密的证据计划,在姜先生家人的配合下,取得姜先生相关长住证明及工作证明后,律师制作诉状、赔偿清单和证据清单向人民法院提起共计18万余元的赔偿诉讼。
争议焦点:
庭审中,被告对原告提出的按照上海城市标准予以赔偿伤残赔偿金等费用提出异议,并指出,要证明原告是上海的长住人口,必须出具居住证,并指出这是唯一的法定依据。为此,代理律师出具加盖居民委员会及居住地派出所加盖公章的证明,其女儿的户口簿、房产证及原告工作单位的用工合同及工资证明以证明原告在上海城市居住一年以上并有固定工作,主要收入来源于城市。同时驳斥了被告关于居住证是唯一证明原告居住状况的证据的荒谬。
法院判决:
一审法院认定:原告虽系农村户籍,但其长期生活在本市生活的女儿处,实际工作也在本市城镇地区,故原告的残疾赔偿金应适用城镇居民的赔偿标准。一审法院共判决二被告承担原告各项费用179617元。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现该判决已执行完毕。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冰雪天,医保参保对象、工伤保险参保职工如发生意外,可通过定点医院的绿色通道及时享受医保、工伤待遇!昨日,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已与各定点医院
《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6款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那么,对“上下班途中”应如何理解呢?这个概念既包括职工正常工作时的上
法院结案作出判决之后,保险公司应当在当事人提出理赔申请后立即启动理赔程序。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
因骨折受伤而产生的误工费用保险公司是会作出赔偿的,误工费用同样属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范畴,应当予以赔偿。我国《保险法》规定,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
车辆修理费若高于车辆的市值,保险公司是可以拒赔的,因其属于车辆无需修理的情形;若无法修复的,应当赔偿车辆重置费用。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因道路
受害人若受到人身伤害,则保险公司对受害人应当作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营养费等人身损害赔偿。《民法典》规定,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