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易发生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
导读:
今天是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昨天,南京交管部门通过对2015年0—16岁未成年人交通事故进行大数据分析,发现因骑电动自行车引发的交通事故特别多,此外,4月、5月、6月、7月和11月事故高发。
4、5、6、7、11月为事故高发月份
数据:2015年,未成年人交通事故主要集中在4月、5月、6月、7月和11月,这5个月里发生的交通事故数占全年未成年人交通事故总数的57.8%。
解析:4月、5月和11月天气较好,温度适应,未成年人外出增多,涉及未成年的交通事故也处于高发时段;而6月和7月正处于放假前后,6月,学生在考试关键时期,外出时容易精神不集中,7月考试结束后,学生又处于兴奋期,心情放松,因此外出时易出现观察疏忽的情况。
七成事故发生在早中晚3个时段
数据:分析2015年发生的未成年人交通事故,早上(6时—9时)、午间(12时—15时)、傍晚(15时—18时)是事故高发时段,72%的事故发生在这3个时间段中。
解析:这3个时间段是学生在校外的高峰时间段,也是早午晚交通高峰,路上车辆也多,发生交通事故的几率也明显增加。交警提醒,为尽量避免上学和放学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学生最好穿着色彩鲜艳的衣服,尤其是阴雨天等视线不好的天气,以便开车司机尽早发现,提前采取安全措施。
14—15岁未成年人易发生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
数据:在2015年涉及未成年人的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中,0—15岁者引发事故比例达到了80%,尤其是14—15岁的未成年人引发电动自行车事故比例更是高达69%。
案例:2015年7月20日中午12时22分,15岁的王某骑电动自行车沿宁芜公路由北向南行驶至203国道路口北侧,因疏于观察,撞到了正在过马路的李某,造成李某受伤。经认定,王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李某承担次要责任。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而现在很多家长并不重视,导致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骑电动自行车上路现象不少,而这个年龄段的孩子交通安全意识还未健全,应变能力差,容易成为安全隐患。交警表示,家长要意识到未成年人骑电动车的危险,不要给未满16岁的孩子购买电动车。
未成年人交通事故量比例不高,但易受伤害
数据:根据2015年发生的交通事故,涉及未成年人的事故数占总量的4.7%,但未成年人伤亡人数占事故总伤亡人数的6.5%。
案例:2015年8月11日13时左右,王某驾驶小型轿车沿雨花台区雄风路人行道行驶,因疏于观察,车头左前侧撞到了正蹲在路边玩耍的4岁男童李某,李某摔倒后被小轿车左前轮碾压,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解析:少年儿童缺乏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技能,尤其小学生和学龄前孩子,身材矮小,尤其蹲在地上玩耍时,司机难以观察到。
警方提醒,司机在行驶过程中,如果发现路边有儿童,一定要及时减速,随时防备儿童在路面穿行;途径幼儿园、小学时,应特别集中注意力;如果有儿童穿越马路,一定要将车停下,待他们安全通过之后再继续行驶;尤其是车辆后方车窗以下是驾驶员的视线盲区,如需要倒车,必须下车观察后方是否有儿童,在确保安全后再启动车辆。
(原标题:交管部门分析2015年0—16岁人员交通事故大数据,未成年人骑电动自行车违法又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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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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