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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试点驾照自主报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22 22:16:04 人浏览

导读:

2017年7月1日前,全面实行考生自主报考自学直考一直备受关注,昨日,记者从甘肃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兰州市被作为全国28个机动车驾驶人考试自主报考工作试点城市之一,2016年3月1日前,先行试点应用20...

  2017年7月1日前,全面实行考生自主报考

  自学直考一直备受关注,昨日,记者从甘肃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兰州市被作为全国28个机动车驾驶人考试自主报考工作试点城市之一,2016年3月1日前,先行试点应用2016年底前,总结试点经验,全面完成约考平台部署,逐步推行驾驶人自主报考措施;2017年7月1日前,全面实行考生自主报考,实现驾驶培训和考试报考分离,维护群众学驾考证权益,促进考试公开公正。

  记者了解到,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8号),保障考生约考权益,促进驾考廉洁公正,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上,开发了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互联网预约服务功能(以下简称“约考平台”),在全国推行机动车驾驶人自主报考措施。

  自主报考基本规则

  对于自选报考方式:考生可选择通过互联网、电话、车管窗口等多种渠道,在约考平台注册认证,自主报名预约驾驶人考试。

  自动排序候考:所有报名约考信息统一汇总至约考平台。首次预约科目一考试的,以驾驶证业务申请受理时间为序排队;非首次预约科目一或者预约其他科目考试的,以上一次考试时间为排队预约时间;预约成功后因自身原因取消的,以取消预约时间为序排队。

  自选考试场次:所有考场考试计划、考生排队信息提前公布。考生可以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场地或者考试区域,也可以选择服从计算机调剂安排考试。

  自动按序排考:按照既有排队顺序和考试计划,对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场地的考生,计算机自动排序确定约考结果;对自主选择考试区域的考生,计算机自动排序并随机分配考试场次;对服从调剂安排的考生,计算机随机分配到空闲的考试场次。

  考试费分科目收取不得一次性收取

  记者了解到,试点中将开通多种受理渠道。开通约考平台和12123服务电话,在车管业务大厅设立考试预约窗口,供考生注册和办理报名约考业务。按照自愿原则,可以授权驾校使用约考平台为有需求的考生代办报考业务。车管所和驾校将配置电脑、高拍仪、身份证读卡器、USB-KEY数字证书等办公管理设备。同时,考试收费方式也将调整,改变由驾校统一代收的做法,实行考试费在约考确定后分科目收取,不得强制一次性预收全部费用。要协调财政等部门和银行,提供网上支付、银行代收、车管所和考场业务大厅窗口收费等多种支付方式,便利约考成功的考生及时缴费。

  对考试积压严重的,总队要挂牌督办,督促其购买社会考场服务、增加考试警力、推进考试业务下放、落实异地考试,必要时组织调配异地考试员集中考试,全力缓解考试积压存量,保障驾考改革顺利实施。

  亲,互联网约考这些要注意

  一、自主约考规则

  1.车管所应当根据本地考试场地、设备、考试员等的基本情况,合理核定本地考试能力,并至少在考试前十日在约考平台公布考试时间、地点、科目、人数等考试预约计划。考试预约计划一经公布,不得擅自更改。

  2.车管所应当至少在考试前十日开始接受考试预约申请,提供全部已公布的考试预约计划供考生选择,并于考试前五日停止接受考试预约申请。

  3.考生按照车管所已公布的考试预约计划,可以通过互联网、电话、车管窗口等方式,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地点预约考试。

  4.考生可以在考试预约申请截止前通过约考平台取消考试预约信息。

  5.车管所受理考生考试预约申请后,按照下列规则公平合理安排考试:

  (1)首次预约科目一考试的,以驾驶证业务申请受理时间为序排队;

  (2)首次预约科目一或者预约其他科目考试的,以上一次考试时间为序排队;

  (3)预约成功后因自身原因取消的,以取消预约时间为序排队。非自身原因取消考试的,排序时间不变;

  (4)同时符合第二项、第三项情形的,以最近时间为排序时间;

  (5)排序时间在前的优先安排考试。

  车管所应在考试前五日汇总所有考试预约信息,按照上述规则确定考试预约结果,在约考平台公布考试预约结果信息,并通过手机短信通知考生预约结果。

  6.因系统故障、停电等特殊原因未能按照考试计划进行考试的,车管所应当及时通知考生,另行安排补充场次进行考试,并将有关情况在约考平台公布。对无法参加补充场次考试的,考生重新提出考试预约申请。

  7.对同时符合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预约条件的考生,车管所可以合并办理考试预约。对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当日要求参加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的考生,车管所可以不办理预约直接安排考试。

  8.对考生连续六十日以上提交同一科目考试预约申请,都未能预约成功的,车管所应当允许考生选择省(自治区)内其他车管所符合条件的考试场地预约考试。考生在外地车管所考试预约成功的,计入考生考试预约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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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联网约考平台使用注意事项

  1.考试预约对象:通过互联网或窗口注册的学员用户和个人用户。

  2.考试预约范围

  (1)业务范围包括:初次申请或者申请增加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

  (2)考试预约科目包括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识。

  3.预约选择考场方式

  (1)允许考生在全市范围内自主选择考场或考试区域。考试区域包含的考场由车管所设置,用户选择考试区域后,在区域内的考场由计算机随机分配。

  (2)通过“用户选择考场模式”部门参数设定考生在考试预约时,可以选择考场的方式,1.按考场选择;2.按区域选择;3.按考场选择或按区域选择。

  4.考试计划的制定

  (1)考试计划至少在考试前十日制定、审核、发布,每次至少制定五日考试计划。

  (2)制定考试计划时,分别确定公安网考试预约计划名额和互联网考试预约计划名额。随着自主预约工作的推进,逐步扩大互联网考试预约计划名额比例,直至所有考试名额放入互联网。

  (3)“恢复驾驶资格”“满分学习”“实习期考试”按照原有方式处理,不列入互联网预约计划范围。

  (4)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止不足六个月的,每科目优先安排一次预约考试,不列入互联网预约计划。

  5.用户考试预约

  (1)用户考试预约申请方式包括:网上自主申请和窗口申请两种方式。

  (2)网上自主申请时,可以选择考试时间、场地、场次,或选择考试时间、考试区域进行申请,也可以在考试计划范围内按照考试场地或考试区域服从考试安排。

  (3)通过“考试预约最大提前天数”和“考试预约最小提前天数”参数设定考生可以进行互联网考试预约申请的时间范围。

  (4)对于考试预约计划未满额的,可以继续接受考试预约申请,系统自动延长预约时间。可以通过“延长预约后最小提前天数”(小于“考试预约最小提前天数”)部门参数延长预约时间。对于延长预约时间的,通过互联网进行公布考试计划。

  (5)收费和计时培训系统。对已经实现分科目收费的收费系统,可以与约考平台进行技术对接,写入各科目收费信息,各地可以在制证时核查收费信息。对已建立省级驾驶培训监管平台的,可以与约考平台进行技术对接,写入计时培训信息。

  6、考试预约申请自动分配确认

  (1)预约排序和自动分配。系统以业务受理时间、上一次考试时间、上一次取消考试预约时间三者中最近时间的作为排序时间,对于时间相同的特殊情况,排名一样的,系统随机确定排名,排名在前面的优先安排考试。申请预约时间结束后,系统将动按照上述排序规则进行分配确认,并公示预约结果。

  (2)约考平台自动公布考试预约结果信息,公布信息包括:考试日期、考场及场次、考生姓名、身份证明号码、排序时间、预约是否成功。

  7.取消预约

  (1)在互联网取消考试预约的,应在考试预约截止前办理,取消预约后用户排序时间不变。每个科目允许互联网取消的次数通过“允许网上取消次数”部门参数设定。

  (2)在考试预约截止后需取消预约的,必须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取消成功后,取消考试预约时间将作为考试预约排序时间。

  8.驾校相关功能。驾校用户可以查询本驾校考生的预约结果、取消考试、调整考试等信息。按照自愿原则,可以办理初学、增驾考生报名信息预录入和学员用户窗口注册申请。

  (原标题:驾照自主报考,兰州列为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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