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车犯过失致人死亡罪获刑
导读:
核心内容:驾驶车辆倒车要确认安全,在未确认安全的情况下倒车而致人死亡的,可以犯过失致人死亡罪。河南一司机倒车时将车后的八旬老人撞死,被判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在未确认安全的情况下倒车,河南一司机巩波将车后的八旬老人撞死。日前,河南省确山县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巩波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2013年2月18日上午10时许,在河南确山县留庄镇刘大桥村巩庄组东西土路上,被告人巩波驾驶一辆白色货车向后倒车时,因疏忽大意将81岁的老人郑妮(系化名)撞倒在车厢下致其死亡。另查明,被告人巩波于2013年2月19日与被害人方达成协议,一次性赔偿被害方12万元,已履行,被害方对被告人巩波表示谅解。
该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巩波驾驶机动车辆应当预见倒车时的危险性,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将受害人撞倒在车厢下致其死亡,其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案发后,被告人巩波主动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在现场等候,向处警民警交待自己的罪行,视为自动投案,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其积极赔偿被害方经济损失,并得到被害方的谅解,对被告人巩波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巩波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符合宣告缓刑的条件,可以宣告缓刑。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近年来,因倒车不当致人死亡的悲剧屡屡发生。今年6月18日晚,刚拿到驾照36天的浙江林女士在地下车库倒车时,其老公在车库左墙壁和车之间指挥,由于紧张误踩油门将老公撞死,该事被网民广为转发和热议,一时间引发公众对驾车安全的思考。
据审理该案件的法官表示,倒车时发生意外主要还是驾驶员太粗心,作为一名合格的驾驶员,在上车前都应从车前右侧往车后绕车一周,看车后情况,从驾驶室上车,检查反光镜,轻按喇叭,然后车子起步。教练教学员上车的第一课,教的也就是这些。但往往大部分人拿到驾照后,就把这套上车前的安全检查步骤抛到九霄云外。他建议,倒车时驾驶员一定要记住上车前的这套动作,不能疏忽大意,要多利用后视镜左右观察,最好装上倒车雷达,以防悲剧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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