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超载事故将行政问责
导读:
核心内容:据报道,以后凡因超限超载发生突发性桥梁事故和重大安全事故,将按照北京市政府行政问责机制,追究事故属地、源头属地、车辆属地、途经属地的治超责任。详情请看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摘自新京报的相关报道。
昨天,北京市副市长张工在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表示,将加强京津冀治超合作机制,形成超载车辆“黑名单”系统,异地超载可追溯到车辆原籍处理。
输入性超限车辆、建筑原材料短途超限运输是目前北京市超限车辆产生的主要源头。
“过境北京的外地车被查出超载行为,两地将互通治理违法信息。”治超办一位负责人介绍,随着各省市交管系统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屡有不良记录的外省车辆,将可省际间移送协查通报,通过属地化管理对车辆的所属单位以及责任人进行严厉处罚。
数据显示,去年治理超载车辆工作中,被称作公路、桥梁“无形杀手”的“百吨王”(车货总重达100吨以上的重型车辆)共691辆,数量同比2011年的1097辆下降37%。据了解,这些“百吨王”以河北籍为主(约占65%),主要分布在G107、G110、G111等超载超限重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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