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提倡:开车回家别向车外扔垃圾
导读:
核心提示:离春节假期越来越近,节日是喜庆的,但回首中秋国庆期间免费的高速公路,让人想起的关键词不仅是“停车场”,还有“垃圾场”、“公共厕所”。漫天飞舞的报纸、塑料袋,让人触目惊心,遍地的垃圾不仅污染了环境,还是交通事故的罪魁祸首。南京交警昨日专门发出倡议,开车回家,拒绝向车外扔垃圾。
据了解,在高速公路上随意扔垃圾现象比较常见,仅沪宁高速南京段一年就清扫出各类垃圾40余吨。去年国庆节高速免费放行,扔垃圾的现象更是严重,香蕉皮、面纸、瓜子壳,香烟头随处可见。
其实不仅仅是污染环境,乱扔垃圾还会引发交通事故,一瞬间飞出的一个饮料瓶,如果落在其他行驶车辆的挡风玻璃上,可能挡住驾驶员的视线,造成事故,速度极快的话甚至能砸穿挡风玻璃,造成人员伤亡。如果高速行驶的车辆碾压到路面的垃圾,或者为了避让路面垃圾,都可能会失控造成重大交通事故。
2012年11月,沪宁高速主线,一辆小车为避让前车扔出的一个饮料罐,下意识猛打方向,结果车辆失控撞向护栏,车损严重。
南京交警就此发出倡议,过年开车回家,拒绝向车外扔垃圾。途中,最好在车上准备一个垃圾袋,产生的垃圾可以放到垃圾袋内,等到服务区或者城区再将垃圾袋扔到垃圾桶。
《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载物行驶时遗撒、抛撒运载货物的处以200元罚款,驾车时向窗外抛撒物品的处以50元罚款,乘车人向窗外抛撒物品的处以20元罚款,如果因抛撒物件造成其他车辆事故的,将承担相应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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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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