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家鑫真的走了吗
导读:
一个风华正茂的年轻人,一个从音乐学院走出来的大学生,却成为瞬间的冷血杀手,当一个鲜活的生命没有葬送在他的车轮之下,他却用利刃残酷的剥夺他人的生命,应当说,药家鑫不死不足以平民愤,药家鑫不死法律更得不到彰显,笔者认为药家鑫被执行死刑是罪有应得的同时,不知为何却一点也找不出那种拍手称快的感觉,反倒觉得有一层阴影并没有因为他的离去而烟消云散。
药家鑫是个悲剧,他为他的行为付出年轻的生命,留下了几个支离破碎的家庭,父母失去了儿子,丈夫失去了妻子,孩子失去了母亲,老人失去了儿媳、女儿。然而更为可怕的是他的这种冷血非但没有随着他的案件曝光而消失,反而一而再再而三的陆续上演。
据媒体报道,21岁的忠县货车司机田厚波,驾货车深夜换回途中,撞伤一名女乞丐后逃逸,一个小时后,他又驾车还回故意将乞丐碾压致死。次日又有《海峡都市报》报道,5月7日傍晚6时30分许,在福州市仓山区百花洲东路的非机动车道上,一名小女孩被一辆小轿车撞倒。目击者称,小车驾驶员在下车查看后,又倒车碾过小女孩的后背。小女孩的家属说,小女孩在武警总院的抢救过程中,已不治身亡。本月29日,沈阳一男子驾驶吉普车将一位男性路人撞到,司机下车发现人没死后,向其扔了6个汽油瓶子,导致其全身烧伤,目前在医院重症监护室接受治疗。肇事男子已逃跑失踪。。。。。。
人之初,性本善;古文三字经已经告诉我们一个明明白白的道理,人本来都是善良的,但后天的环境影响可以改变这一切,我们都知道,在交通事故中,人的健康从某些方面来说是可以用经济来衡量的,但法律在交通事故中的体现却是恰恰相反,生命可以用经济来明确,但健康往往就成了无底洞,当一条鲜活的生命消失抵不上一个残缺生命存在的价值时,法律却无法保证对于肇事者的相对公平。
药家鑫还是一名大学生,性格有些内向但绝不是不谙世事,但在面对被轧伤女子挣扎着要记下他的车牌照时,药家鑫刹那间就从一名高素质的大学生变成了杀人的魔鬼,残忍的将被自己轧伤的女孩杀死,这样的野蛮加冷血最终让他付出生命的代价,但是,我们应该看到,他的“翻版”,21岁的田厚波和男司机同样二次剥夺了受害人的生命,但是因为“凶器”的不同,他们注定不会得到药家鑫那样的处罚,在他们为此付出一定的经济和刑事惩罚之后,对于肇事者来说,他们仍然不会觉得自己是“冷血”,因为付出的代价已经让他们找到了心理平衡。
任何人不是天生的冷血,当法律不能帮助这些肇事者找到一个心理支点时,我相信任何人在事故的一刹那,都会有冷血的冲动,众所周知,车祸伤人后,会遇到许多的麻烦,比如赔偿各种的损失,而且这还没有时间的规定,也许肇事者一生都在惶惶之中渡过;而轧死一个人,各种赔偿一次性了结,这样的处理放在任何人身上都不能不做一权衡,法律上的“漏洞”或是说“不健全”,才是促成某些冷血产生的根源。[page]
笔者以为,现在国家已经有了很强的实力,如果我们的法律在对交通事故中,对事故伤害有一个明确的经济衡量,在肇事者承担一定的损失后,国家及保险部门相应承担一部分后续负担,为肇事者主动实施援救提供精神上的鼓励和经济上的支持,这并不是纵容交通肇事,而是对不慎交通肇事者给予法律上关爱,同时也是给受害人以经济上的保障。
药家鑫走了,如果一个年轻的生命可以换来某些变化,通过这个案件可以让交通事故中的冷血消失,让更多的人不在步药家鑫后尘,我想,药家鑫或许才算真的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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