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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醉酒驾驶的行为并不一定构成犯罪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2-28 04:48:37 人浏览

导读:

截止目前,多个省市已经审理判决了涉及危险驾驶罪的案件,5月10号,广西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对陈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陈姓司机此前被仪器测出血液中酒精含量每百毫升203.9毫克。5月9号,湖南郴州市北湖

  截止目前,多个省市已经审理判决了涉及危险驾驶罪的案件,5月10号,广西柳州柳南区人民法院对陈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陈姓司机此前被仪器测出血液中酒精含量每百毫升203.9毫克。

  5月9号,湖南郴州北湖区法院对高某等3人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高某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5月8号,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胡某醉酒驾驶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3个月,处罚金2000元。

  从以上的几个案件的判决结果来看,对于醉驾的量刑存在着一些细微的差别,此前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军曾指出,对醉酒驾驶者追究刑责应慎重,不应该仅从文意理解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认为只要达到醉酒标准驾驶机动车的,就一律构成刑事犯罪。

  这句话被外界解读为:不应将醉驾一律认定为刑事犯罪。对于这样的解释一时间也引发了讨论:

  张院长此话一出,立即引起社会上各界的热议。市民王先生说:如果说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不认定它是犯罪的话,有些人它就可以开脱了,为有的人说情,走后门进行开脱了。没有起到震慑醉驾这种违法犯罪的这种行为。

  但在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奎看来,任何犯罪都要讲究它的犯罪情节,即便是醉驾,也要视他的犯罪情节来定罪量刑。

  陈奎:刑法分为分则和总则,刑法分则的罪名的规定,它要服从总则的意志,那么它这个刑法的总则里面有规定,犯罪情节显著轻微的不构成犯罪,他虽然有醉酒驾驶的行为,但是他并不一定构成犯罪,还要符合相应的犯罪情节才能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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