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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通民警在执勤中牺牲的情况通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2-27 16:40:06 人浏览

导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交通管理局、处:
  7月份以来,全国有6名交通民警在执勤中牺牲。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7月11日16时20分,湖北省武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大桥大队一中队民警黄迎在黄鹤楼附近执勤时,被一辆无牌摩托车迎面撞倒,经抢救无效牺牲。
  7月13日11时20分,青海省海南州公安局副局长兼交警支队支队长刘宏俊执行环青海湖自行车赛安保指挥任务,在109国道黑马河段与环湖西路交叉口,被一辆超速行驶的摩托车撞倒,在送往医院途中牺牲。
  7月22日22时8分,山东省新泰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苏会超在新泰市城区青云路勘查事故现场时,被一辆小轿车撞伤,经抢救无效牺牲。
  7月31日23时15分,河北省保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民警陈新立在该市天威路与富江路交叉口执勤时,被一醉酒驾驶人驾驶的小轿车撞倒,经抢救无效牺牲。
  8月7日2时30分,广东省茂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大队同庆中队民警陈轶云在茂湛高速公路3公里加280米处,处置一辆故障大客车现场,被一辆大货车碰撞,当场牺牲。
  8月8日15时10分,贵州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直属支队凯麻大队教导员赖明在凯麻高速公路45公里加750米处,勘查交通事故现场时,被一辆小轿车追尾碰撞,经抢救无效牺牲。
  今年以来,全国交通民警因公牺牲25人。其中,在执勤执法和勘查事故现场时牺牲各9人。他们奋战在抗雪救灾、奥运道路交通安全攻坚战第一线,不辞劳苦,以身殉职,令人痛惜。对因公牺牲民警及其可歌可泣的事迹,要大力宣传表彰。同时,要反思执勤安全防护中存在的问题。发生民警执勤伤亡事故,特别是去年以来发生严重伤亡事故的省份,要认真调查事故,深入分析原因,总结教训。
  当前,奥运安保任务十分繁重。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特别是领导同志要高度重视民警执勤安全防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防止民警执勤伤亡事件的发生。8月15日前,各地要组织开展一次交通民警执勤安全防护集中教育,结合上述民警因公牺牲案例,举一反三,查找执勤安全防护方面的漏洞,切实采取措施加以整改。要结合奥运道路交通安全攻坚战和文明执法督察,迅速组织开展一次交通民警执勤安全防护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执勤安全防护制度落实、执勤执法及安全防护装备配备、使用等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各地要依据公安部《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抓紧研究完善处置重大交通事故现场和交通拥堵的勤务规范。
  各地开展执勤安全防护集中教育和全面检查情况,请于8月31日前报我局。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二OO八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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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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