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北部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致1死7伤
导读:
摘要:新疆北部塔城地区6日下午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辆大客车与一辆载重翻斗车发生追尾,致1人死亡,7人受伤。
塔城市消防中队称,下午接到交警部门报警,称塔额一级公路34公里处发生一起两车相撞的交通事故。客车内有若干乘客被困,其中客车司机卡在驾驶室内无法动弹。
16时55分,消防官兵到现场后发现,相撞两车为一辆由托里县开往塔城市载客为37人的大客车与一辆载重翻斗车发生追尾事故。客车内共有8人被困。车厢内7人,均不同程度受伤,客车驾驶员被困,伤势较重。客车驾驶室已严重变形,玻璃渣、车体部件撒落一地,驾驶员右脚被油门杆刺穿,在驾驶室内无法动弹,全身多处受伤,已出现休克状态。
见此情况,消防官兵果断处置,迅速分成三个救援组,一组争取在第一时间营救伤情最重的驾驶员,另外一组做好其他伤员的安抚工作,第三组做好现场警戒。救援官兵利用金属切割机、扩张钳、液压剪断钳等工具对客车的驾驶室进行破拆,营救被困司机,安抚组对被困车厢内7名乘客进行安抚,警戒组在现场交警的协助下对现场实施警戒。
据塔城市消防中队介绍,经过救援人员近30分钟的全力救援,被困司机与7名乘客全部成功救出,并立即送上120救护车。
据了解,目前客车司机经抢救无效已死亡,其余被困乘客正在全力抢救之中。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的通报显示,今年上半年,我国共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26起。其中,营运客车肇事18起,占69%,同比增加3起。客车成为重大交通事故
昨天下午,316国道十堰市黄龙段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两辆小轿车相撞后燃烧起来,造成四死三伤。记者赶到现场时,只见两辆小轿车停在路边,大火正熊熊燃烧。据目击者介
重大交通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交通事故。那么,重大交通事故刑法规定是怎样的?下面法律快车小
在我们平时开车上路的时候,可能因为发生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那么重大交通事故的标准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重大交通事故的标
法院结案作出判决之后,保险公司应当在当事人提出理赔申请后立即启动理赔程序。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
因骨折受伤而产生的误工费用保险公司是会作出赔偿的,误工费用同样属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范畴,应当予以赔偿。我国《保险法》规定,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
车辆修理费若高于车辆的市值,保险公司是可以拒赔的,因其属于车辆无需修理的情形;若无法修复的,应当赔偿车辆重置费用。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因道路
受害人若受到人身伤害,则保险公司对受害人应当作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营养费等人身损害赔偿。《民法典》规定,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