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车撞民警,主动自首获轻判
导读: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小东(化名)妨害公务案,日前该区法院经不公开审理,以妨害公务罪一审判处小东有期徒刑一年。
16岁的小东是福建古田人,暂住在福州。2009年12月12日深夜,他向朋友借来一辆小轿车,开着去兜风。当晚,福州市茶亭派出所1名民警带着3名交通协管员在一路口设卡检查酒后驾车,小东驾车行至此处赶上红灯停下来,民警带领协管员上前检查。小东害怕其无证驾车被查,摇上车窗玻璃,不理民警。民警随即站在车头前向小东敬礼,示意他接受检查。小东更慌张了,慢慢将车往前开出一段距离后突然加大油门向民警冲去。民警急中生智,迅速趴到轿车引擎盖上,抓住倒车镜与引擎盖边缘。明知民警处境危险,小东依然加大油门行驶了数百米远,紧急刹车将民警甩在地上,随后逃匿。经鉴定,民警的伤情为轻微伤。回到家中冷静下来后,小东越想越害怕,当天就向警方自首。
由于小东未满18周岁,且犯罪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有自首情节,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法院依法从轻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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