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车不敢碰我”等侥幸心理致行人交通违法
导读:
昨日,行人在边家村十字的车流中穿行。
昨日上午,在端履门十字,36名带着小黄帽的青年志愿者配合民警,将500个印有交通安全语的环保购物袋发放给遵守交规的市民。
昨天,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我市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的特点及心理原因进行全面分析,发现集体性交通违法和从众心理等在此类交通违法中最为突出,针对这些问题,交管部门将从完善交通设施等多方面着手,来达到减少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的目的。
交管部门
交通违法集体性特点突出
交管部门昨日对我市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总结并发现:集体性、年龄不确定性、不惧危险性和随意性是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最突出的四大特点。
一是集体性。一人违法其后必有盲从者,违法者不是单个出现而是一群;二是年龄不确定性。违法人群中有男有女,上至老人下至儿童;三是不惧危险性。行人、非机动车相对机动车是弱者,但一些非机动车驾驶人却敢与机动车比速度、比硬度,据调查在我国骑非机动车人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交通事故死亡总人数的五分之一;四是随意性,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随意进入机动车道,突然猛拐,这些都极易造成交通事故。
交警分析
四种心理易致行人交通违法
交警分析认为,行人及非机动车驾驶人违法多是出于四种心理:1.无所谓心理,认为交通法规与自己无关,作为非机动车,就是违反了也不会被处理;2.便利心理,明知自己的行为是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的行为,但为了自身方便而置法律法规于不顾、铤而走险;3.从众心理,看到别人违法或者违法人众多却没被处罚,便认为法不责众而随波逐流;4.侥幸心理,部分违法人员,抱定“机动车不敢碰我”、“警察不愿管我”的侥幸心理,想停就停,想走就走。
完善措施
实行人车分离
“加强非机动车和行人的管理是树立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的需要,是体现法律平等、路权平等的需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针对这些问题,交管部门将从多方面完善对行人、非机动车的管理。
完善交通设施、实行人车分离。合理规划城市道路,对非机动车、行人容易横穿的路口、路段实行封闭隔离,对一些道路进行合理的渠化改造,并加设一些主干道两侧的隔离护栏。通过设置交通护栏、规划绿化带,使行人和非机动车严格分离;没有隔离条件的道路,也应采取相应的措施,要求行人和非机动车靠边通行,主动避让车辆。
依靠科技,保障民警正确有效执行法律、法规。民警在查纠行人、非机动车违法行为中将耗费更多的精力与时间,甚至与交通管理相对人发生磨擦。因此,规范民警的执法行为,依靠配发录音笔和路面的监控设备的作用是保障民警正确有效执行。
另外,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也表示,优先发展公共交通,这是削减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总量的治本措施。通过对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流量、流向的调查、分析,合理分布公共交通的运行网线,布局停车站点,优化运行调度,提高服务质量,把行人和非机动车的交通总量引导到公共交通上来,从根本上减少非机动车和行人的交通违法,以达到加强管理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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