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保险 > 交强险 > 【交强险】理赔实务(二)

【交强险】理赔实务(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4-09 06:56:33 人浏览

导读:

【关键词】交强险推荐阅读:人身损害赔偿内容及标准【阅读全文】全国各地区人身损害赔偿标准【阅读全文】查勘和定损一、事故各方机动车的保险人在接到客户报案后,有责方车辆的保险公司应进行查勘,对受害人的损失进行核定。无责方车辆涉及人员伤亡赔偿的,无

  【关键词】交强险

推荐阅读:

人身损害赔偿内容及标准 阅读全文】

全国各地区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阅读全文】

  查勘和定损

  一、事故各方机动车的保险人在接到客户报案后,有责方车辆的保险公司应进行查勘,对受害人的损失进行核定。无责方车辆涉及人员伤亡赔偿的,无责方保险公司也应进行查勘定损。

  二、事故任何一方的估计损失超过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的,应提醒事故各方当事人依法进行责任划分。

  三、事故涉及多方保险人,但存在一方或多方保险人未能进行查勘定损的案件,未能进行查勘定损的保险人,可委托其他保险人代为查勘定损;受委托方保险人可与委托方保险人协商收取一定费用。接受委托的保险人,应向委托方的被保险人提供查勘报告、事故/损失照片和由事故各方签字确认的损失情况确认书。

  法律快车交通事故栏目组温馨提示,您可以在交强险栏目中寻找相关知识。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