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驾车知识 > 汽车安全知识 > 自行车带人的处罚

自行车带人的处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4-16 15:10:44 人浏览

导读:

自行车带人的处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对自行车带人的处罚对违反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

自行车带人的处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对自行车带人的处罚

对违反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后款和《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规定:市区和城镇道路上骑自行车不准带人,但在不通行公交车辆的道路上,可附带一名学龄前儿童;附带学龄前儿童的自行车应安装牢固的座椅,通过有公交车辆通行的路口时,须下车推行。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