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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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交警认定的责任来赔偿。赔偿项目及标准如下: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费等费用。造成伤残的还需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费用。导致人死亡的还需要额外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费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
一审被判赔10.2万元 步行者“喊冤”上诉兰州中院 将开庭再审
今年56岁的杨林过马路时被自行车撞倒,所幸只是受了一些皮外伤,而骑自行车的张磊却在倒地后昏迷不醒,虽经抢救,仍在5天后不幸死亡。随后,张磊的父母以杨林占道错误、没有及时报警为由将其告上法庭。法院一审认定,杨林对事故发生负有一定责任,应承担40%的赔偿。杨林向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近日,记者从兰州市中院了解到,该案将由兰州市中院开庭再审。
自行车撞行人一死一伤
2008年7月17日下午5时20分,杨林从西固区人民医院出来后准备过马路,当她走到医院大门东侧的非机动车道上时,突然一辆自行车由西向东疾驶过来,将站在路边的杨林撞倒在地,与此同时骑车的张磊摔倒后头部重重碰在地上,昏迷不醒,而杨林只是受了一些小伤。张磊被送往医院经过5天抢救后,终因重度颅脑损伤呼吸衰竭死亡。
一份协议两份事故认定...
被摩托车撞了赔偿应当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依据,根据责任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具体的赔偿事宜,当事人之间可以进行协商,也可以申请交警进行调解。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六条
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
如今,随着机动车车辆越来越多,道路的交通压力也是与日俱增,交通事故就不可避免的会发生,因此我们身为驾驶人员就需要对这一方面有一定的认识。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了最新小车撞了电动车保险公司怎么赔偿的相关知识,希望帮助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一、小车撞了电动车保险公司怎么赔偿汽车与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首先应该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确定具体事故责任。在机动车一方按照交强险规定相关额度进行赔付之后,不足的赔偿部分按照认定书中的具体责任比例双方各自承担。
只要认定事故中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不论任何责任比例),首先机动车一方需要按照交强险相关规定全额赔付电动车一方的损失(直接财物损失2000元、人伤治疗1万元,死亡伤残赔付11万元),仍有不足的部分则按照具体责任比例双方承担:
1)机动车全责,则机动车一方承担不足部分的全额赔偿;
2)机动车负主要责任,则机动车一方承担不足部分...
交通事故中的人身损害赔偿是很复杂的,除了其项目多之外,赔偿标准每年都不同。那么退休大爷被撞伤,能不能索赔误工费呢?我国法律如何规定的?下文为大家详细介绍。
退休大爷被撞伤,能不能索赔误工费呢
案件简介:
某日,退休的曾军骑摩托车与黄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导致曾军受伤住院,后经鉴定为十级伤残。
事故认定黄某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曾军负次要责任。曾军请求判令黄某及保险公司赔偿其含误工费在内的各项损失合计11.6万余元。
争议焦点:
退休者有无误工费?
庭审中,曾军提出,自己退休后在某餐厅从事清洁工作,每月收入2000元。被撞伤后,因住院治疗无法从事该工作,也无法获得务工收入,期间的误工损失应予以支持。
保险公司及黄某认为,曾军已退休并享受社保,其个人收入并未出现减少,不应支持其误工费主张。
法律分析:
退休人员原则上不支持误工费
在交通事故中受伤的人员如果达到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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