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换新车捏造保险事故骗取理赔款 三人被判刑
导读:
法院查明,2005年1月,被告人郑某驾驶自己的“风神蓝鸟”轿车发生单方交通事故。为借此机会达到更新变速箱的目的,郑某便指使被告人马某(郑某外甥)伪造变速箱损坏的虚假事故现场,并让马某充当肇事司机向公安机关报案,后以马某的名义向中国人民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延庆县分公司报案索赔,骗取保险金28000余元。
同年三四月份,被告人郑某又想更换一辆新车,即与被告人耿某预谋,商定由耿某将郑某的车辆卖掉,车款归耿某所有,再由郑某以车辆丢失为名向公安机关报假案骗取保险金,保险金归郑某所有。
4月16日晚上,耿某按照事先约定来到郑某楼下,用事先配好的钥匙打开郑某车辆,将该车开至内蒙准备出售。次日早晨7时许,被告人郑某向延庆县公安局报案谎称车辆被盗,并向保险公司报案索赔。后因该车被内蒙当地公安机关扣押移送延庆县公安局,致使二人保险诈骗未遂。
同年9月,公安机关将该车发还被告人郑某,郑某又以该车被盗后受损为由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18000余元。案发后,被告人郑某将骗取的保险金退还保险公司。
法院认为,被告人郑某、耿某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被告人郑某、马某夸大保险事故的损失程度,骗取保险金,三被告的行为均已构成保险诈骗罪,应予处罚。最终,法院依照刑法的规定,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2006年9月28日平顶山市的刘某以5.5万元价格通过拍卖竟买了一辆在2000年4月购买过户的红旗轿车。刘某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后加入了平顶山市大陆汽车运动俱乐部。
为了换一辆新车开而故意制造保险事故骗取保险理赔金,美梦未成却将自己送上了法庭。近日,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法院以保险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郑某、耿某、马某有期徒刑2年6
误区一“超额投保”=超额赔付大多车主认为,提高车损险的保额就能获得更高的赔付。实际上,我国现行的《保险法》明确规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
保险公司是否赔偿车辆修理期的租车费?综合保险单一般不赔付所保车辆修理期间的租车费。有些保险公司提供这种保险,但是要缴纳额外的保险费。保险事故发生后怎样才能进快得
法院结案作出判决之后,保险公司应当在当事人提出理赔申请后立即启动理赔程序。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
因骨折受伤而产生的误工费用保险公司是会作出赔偿的,误工费用同样属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范畴,应当予以赔偿。我国《保险法》规定,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
车辆修理费若高于车辆的市值,保险公司是可以拒赔的,因其属于车辆无需修理的情形;若无法修复的,应当赔偿车辆重置费用。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因道路
受害人若受到人身伤害,则保险公司对受害人应当作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营养费等人身损害赔偿。《民法典》规定,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