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卖的话必须赔钱么
导读:
车位现在非常紧缺,所以很多人为了方便自己停车,决定给自己购买一个车位。但是有些开发商非常不仁义,将已经交了押金的车位专卖给其他人,但是只给买车位的人退还了押金。实际上这样的情况是违法的。下面我们请法律快车小编针对开发商将车位卖的话必须赔钱么的问题讲解下。
如果开发商将已经签了合同的车位卖掉的话,那么必须要赔钱。如果是公摊面积,那这样的车位不管是在地上还是地下,都算是公摊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因为每一位业主都为公摊车位付了钱,所以,公摊车位理所当然归全体业主共有,就跟开发商占用公共区域开发的车位一样处理。
陷阱1:共用场地变地上车位
小区里的空地,有的时候甚至是绿地,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画根线就收钱。有的作价卖给业主,有的按月出租。由于小区的土地使用权归全体业主,因此开发商无权出售敞开式地上车位。
陷阱2:霸占无约定的地下车位
如果地下车位(库)建筑面积未分摊,且开发商单独取得车库产权的,则开发商可以对购房人出售产权,但地下车库只能预售给本小区范围内的商品房预购人。开发商出售这种车位(库)好像天经地义,其实不然。 也就是说,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开发商必须申明该小区里的地下车位(库)的产权属于单独转让,不随房子一起卖。如果没有类似的文字说明,地下车位(库)也应当归业主按份共有,其收益也应归业主。
陷阱3:地下车位(库)重复卖
很多开发商在卖房子的同时也在卖地下车位(库),可这地下车位(库)的买卖是否合法,很多业主并不知道。如果地下车位(库)面积已作为公摊面积被小区业主分摊了,那么开发商就无权出售。换句话说,卖房子的时候已经把地下车位(库)的面积分摊到每个业主的身上,并且按比例收过钱了。再把这样的地下车位(库)卖给业主,就是重复收钱。《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7条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不得转让。”因此若不能办理产权,车位(库)买卖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业主买到手的只是一张白纸。
一般有产权的车位前提是开发商要取得车位预售许可证,一般还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小区的车库(位),不管开发商是否出售,不能算入公摊面积;
2、小区车库(位)有墙分隔的独立车库,且层高达到2.20米以上;
3、地下(非人防工程)车位、利用架空层等作车位的,必须有明确界址点(车位之间的分割点),且层高2.20米以上,经过规划批准为车位用途的,才能取得产权证。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针对车位卖的话必须赔钱么的介绍。我们弄清楚这些问题之后,才能更好的判断开发商是否可以销售停车位。现在车位真的是购买非常紧张,因为车辆非常多。如果您所在的开发商销售了公摊车位的话,那么您就可以找法律快车律师帮助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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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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