予以暂扣车辆的期限
导读:
要是交警部门在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驾驶员有违章行为,或者车辆未悬挂车牌,未按期进行年检等情况,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可以对其作出扣分、罚款,甚至扣车的处罚,要是扣车的话,予以暂扣车辆的期限是多久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暂扣车辆最长不能超40天,根据《道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规定,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公安交管部门可暂扣道交通肇事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当事人的驾驶证,交警要向当事人开具暂扣物凭证。被交管部门暂扣的交通事故肇事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当事人驾驶证扣留期限为20天。需要暂扣延期的,要经上一级交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延长20天。
事故大小不同责任认定时限不同,按照有关规定,公安交管部门对一起道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时限为:轻微事故在5日内认定,一般交通事故在15日内认定,重特大交通事故在20日内认定。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照常规时限做责任认定的,须报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批准后,按上述规定可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重新认定最长不超30天道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如果对交管部门的不服,可在接到《道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责任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在接到当事人的重新认定申请书后,要在30日内做出维持原认定、变更或撤销的决定。
(1)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
(2)具有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
(3)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
(4)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
(5)具有被盗抢嫌疑的;
(6)属于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
(7)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在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5日内,受害人申请财产保全的话,法院根据申请可以查封肇事的车辆。
交通事故财产保全程序:
1、受害人一方应当在交警部门作出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但是还没有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的时候,及时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要求人民法院扣留事故车辆。
2、诉前财产保全要向事故车辆扣留地的法院提出。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需要以下材料:
(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不是受害人的要附加申请人与受害人的关系证明;
(3)被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4)事故车辆的权属证明;
(5)《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6)等值的担保,如果是以他人的财产作为担保要求他人写的担保书。
3、申请诉前保全要防止保全错误。因为如果保全错误的话,申请人要赔偿被申请人因为财产保全所受到的损失。在肇事司机是车主、或者肇事司机属于职务行为或者有雇佣关系的情况下,一般车主也有赔偿受害人损失的义务。但是,如果肇事司机不是车主、司机的行为不属于职务行为也不存在雇佣关系的情况下,车主一般是不负民事赔偿责任的。而事故车辆属于车主所有,如果保全事故车辆,给车主造成损失的申请人需要赔偿。
4、法院接受申请后,会在四十八小时内做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执行。申请人需要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之内提起诉讼,到期不起诉的,法院将解除保全。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予以暂扣车辆的期限”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公安交管部门可暂扣道交通肇事车辆、嫌疑车辆,暂扣车辆最长不能超40天。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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