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案件类型分类
导读:
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交通事故案件有不同的类型。这里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关于交通事故案件类型分类有哪些,以下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城市交通事故类:
直行事故。市区非主要路口及边远郊区,由于没有安装红绿灯,直行车辆发生事故的概率较大,约占事故总数30%;
追尾事故。多发生在遇红灯急停车时由于前后车距过近而追尾,或雨雾天气则追尾更为常见,约占事故总数13%;
超车事故。快速车在超慢速车时与对面车相撞,或与突然横穿的行人、骑车人相撞而导致;夜间超车时遇对向车炫目灯光,亦常造成事故,约占事故15%;
左转弯事故。交叉路口左转变时,交织点多,车与车、车与人冲突可能性增大,常引发事故,约占事故总数25%;
右转变事故。在巷道的进出口、单位大门的进出口和一些十字路口,是右转弯事故的多发之处,约占事故总数20%。
(二)山区公路交通事故类:
窄道事故。由于公路等级低,加之塌方、损坏失修,多显路径狭窄。行驶车辆不减速,会车不礼让、抢先行,往往导致事故;
弯道事故。行驶弯道,倘车速过快、超载或操作失误,易造成事故;
坡道事故。行驶坡道,常见车辆前溜或后溜,则往往是超载车辆或“病”车,一旦操作失误,则事故难免。
(三)干线公路交通事故类:
我国干线公路密布山区和乡镇,旦少划中心线和快慢分道线,由此引发常见事故;
会车事故。由于一般车辆均居路中行驶,一旦车速快而会车不注意礼让,临近才避躲,则往往不及相相撞;
超车事故。居路中行驶,迁有一方超车,倘措施不及或操作失误则相撞难免;
停车事故。干线路窄而不随意停车多,尤其在夜间,一旦停车不开尾灯,或车周边未安置警醒物,过往车辆则易于停车相碰撞而导致事故。
(一)全部责任和无责任:
完全由当事人中一方违章造成的事故,由违章者负全部责任,而与事故无直接因果关系的另一方无责任;
(二)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
主要因一方违章,另一方或第三方也有违章行为造成的事故,主要违章者要负主要责任,另一方或第三方负次要责任;
(三)同等责任:
造成交通事故的各方当事人均有违章行为,情节相当,各方负同等责任。
(一)轻微事故: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 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二)一般事故: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三)重大事故: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四)特大事故: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交通事故案件类型分类的相关知识,交通事故案件类型分为城市交通事故类、山区公路交通事故类和干线公路交通事故类。以上还有其他关于交通事故分类的内容。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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