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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的分类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5-28 14:00:28 人浏览

导读:

根据原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等四种类型。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更多关于交通事故的分类有哪些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根据原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等四种类型。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更多关于交通事故的分类有哪些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交通事故的分类有哪些

  根据原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分为以下四类:

  1、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2、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现在此规定已经被废止,所以也没有明确的道路交通事故分类了,但在刑法中对交通肇事罪的交通事故仍然有分类。

  二、交通事故私了一定要注意哪些

  首先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填写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保险凭证、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赔偿责任人等内容的协议书或者文字记录,共同签名后立即撤离现场,协商赔偿数额和赔偿方式。”

  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

  三、交通事故认定书内容有哪些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法律快车小编温馨提示:现实中很多交通事故都是可以人为避免的。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交通事故的分类有哪些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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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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