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如何调解
导读:
调解是指中立的第三方在当事人之间调停疏导,帮助交换意见,提出解决建议,促成双方化解矛盾的活动。在中国,调解主要有四种形式:诉讼调解(法院在诉讼过程中的调解)、行政调解(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的调解)、仲裁调解(仲裁机关在仲裁过程中的调解)和人民调解(群众性组织即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那么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如何调解,以下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二、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四、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再受理调解申请。
五、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期间,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调解终止。
调解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交通事故简要情况和损失情况;
二、各方的损害赔偿责任;
三、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
四、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的意见;
五、赔偿方式和期限;
六、调解终结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编辑的关于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如何调解的相关内容,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如果您不懂如何起诉,可以咨询法律快车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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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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