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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人受伤不出院怎么处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10-13 22:53:55 人浏览

导读:

如果交通事故意外发生后,通常情况下对受损害人员进行调解或诉讼,赔偿对方相关费用就可以结案了,但在实践中,受损害人员往往使用一些手段让责任人员多赔付,比如赖在医院不离开,那么交通事故人受伤不出院怎么处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如果交通事故意外发生后,通常情况下对受损害人员进行调解或诉讼,赔偿对方相关费用就可以结案了,但在实践中,受损害人员往往使用一些手段让责任人员多赔付,比如赖在医院不离开,那么交通事故人受伤不出院怎么处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一、交通事故人受伤不出院怎么处理

  1、告诉对方,交通事故属于意外事故,该承担的责任已承担;

  2、医药费可以付,但是如果赖着不出院就不会支付该项费用,其他费用也不会支付;

  3、对方家属闹事就直接报警;

  4、对方医药费、住院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等会由保险公司理赔,不必支付额外费用;

  5、找交警出面调解处理,调解不成就直接让对方起诉。

  二、交通事故关于调解的规定

  1、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2、交通事故责任者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的机动车驾驶员暂时无力赔偿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负责垫付。

  但是,机动车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在赔偿损失后,可以向驾驶员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费用。

  3、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即行生效。公安机关应当将调解书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

  调解期满后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由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

  4、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调解,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三、损害赔偿的费用包括哪些

  1、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2、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

  前款规定的赔偿项目应当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综上所述,如果受损害人赖在医院不走的,责任人员可以参照上述方式跟对方沟通,作出初步的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告知对方直接起诉,根据法院判决作出合理的决定。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交通事故人受伤不出院怎么处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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