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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对受伤者的赔偿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10-01 07:54:41 人浏览

导读:

死亡赔偿,又称死亡补偿费,是死者因他人致害死亡后由加害人给其近亲属所造成的物质性收入损失的一种补偿。那么交通事故对受伤者的赔偿有哪些,以下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死亡赔偿,又称死亡补偿费,是死者因他人致害死亡后由加害人给其近亲属所造成的物质性收入损失的一种补偿。那么交通事故对受伤者的赔偿有哪些,以下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交通事故对受伤者的赔偿有哪些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医疗费。至于医疗费应赔多少,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2、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

  3、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人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交通费。交通费为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包括陪护人员的交通费。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证,票据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多久能下来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期限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

  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责任。并送达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

  对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

  三、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编辑的关于交通事故对受伤者的赔偿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对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范围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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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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